新华网昆明9月19日电(记者李自良、伍晓阳、王研)这是一场特殊的战斗——13位中国同胞惨遭劫杀,案件发生在境外,作案人员是外国人。如何将凶手绳之以法?
查明真相,抓捕凶手,依法严惩!中央发出了明确的指令。
200多名参战公安民警艰苦卓绝的努力,10个月惊心动魄的历程,中国与相关国家警方的协作配合。真相终于浮出水面,糯康犯罪集团主要成员逐一归案。
正义,终将得到伸张;文明,终将战胜邪恶。公安部专案组指出:湄公河惨案从侦破到审理,宣示了我国捍卫公民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树立了国际司法合作的成功典范,彰显了司法机关文明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坚决捍卫中国公民合法权益
2011年10月5日,让国人刻骨铭心的一天。
当天,两艘中国船只“华平号”和“玉兴8号”,在湄公河水域被武装劫持,13名中国船员被残忍杀害。
噩耗传来,世人震惊,举国悲愤。
中央领导立即作出指示:查明真相,抓捕凶手,依法严惩。公安部明确要求:哪怕吃尽千辛万苦,也要缉拿凶手!虽将经历千难万险,也要查清事实!让犯罪分子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正审判,给人民和受害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云南省委、省政府紧急启动重大案事件应急处置Ⅰ级响应,与外交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作组一同赶赴边境,开展走访安抚和善后处置,将关怀及时送达遇难者家属,向群众传递中国政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坚定态度。
云南公安机关临危受命。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第一时间启动边境会晤机制,派员紧急赶赴事发区域,查看现场情况,调查走访了解案情,协助搜寻和打捞遇难同胞遗体。
案发之后,大批中国船只和船员滞留泰国清盛。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批示: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尽快让滞留的中国货船和船员安全返回祖国。公安机关迅速出动,10月13日,我国警方派出全副武装的护航巡逻艇,赴境外迎接和护送滞留泰国的27艘中国船只和164名船员回国。
“案发初期,云南警方依靠边境警务合作机制和工作基础,对泰老两国沿江一带目击者开展走访,协调泰国警方对事件现场和船只进行查勘。”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先燕明介绍,通过调查走访,公安机关获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调查走访中,有目击者反映:中国船员被一伙黑衣人劫持。这伙黑衣人是谁?经多方调查梳理,长期盘踞在湄公河“金三角”的糯康犯罪集团被纳入视线。这个团伙大肆进行杀人抢劫、武装贩毒、劫持船只、绑架船员、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警方初步判定,糯康犯罪集团有重大作案嫌疑。
由于案件发生在境外,案发初期主要由泰国方面侦办,但迟迟没有取得进展。专案组组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介绍,在此情境下,我国开始想方设法主导和推动破案。
按照相关国际公约,“犯罪发生在犯罪时悬挂其国旗的船只或按其法律注册的飞行器上,确立本国的管辖权。”中国是相关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国际公约和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湄公河案被劫船只在中国注册、悬挂中国国旗,案件受害人是中国公民,因此中国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去年11月3日,公安部正式成立“10·5”专案组,火速集结200多名精干警力,全面启动案件侦查工作。
全案侦查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给予高度关注和鼎力支持。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先后30余次对专案工作作出批示,明确要求从维护国家尊严和公民权益的高度看待这起案件。
在10个月的艰苦侦查中,专案组始终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坚定侦破信心,调动一切力量和资源,全力以赴侦破案件。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韩旭光说:“参战民警受尽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走过千山万水,说遍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不破案件誓不罢休,最终不辱使命。”
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表示:“全案侦办过程,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和公安机关积极主张司法主权,高举法律武器,坚决打击侵害我国公民生命财产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民族尊严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树立国际司法合作成功典范
湄公河惨案明显的特征是“两头在外”:案件发生在境外,作案人员是外国人。而且13名受害者都已死亡。这给侦查工作造成极大困难,没有国际合作将寸步难行。
泰老缅交界的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区,政府管制力量薄弱,毒品和枪支泛滥,各种非法武装势力活跃,被称为犯罪活动的天堂。尤其是湄公河惨案的发生,给这条“黄金水道”蒙上了恐怖的阴影,安全隐患引起各国关注。
为了推动案件侦破,切实保护境外公民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和司法机关与老缅泰三国深入开展务实合作,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多层次、多领域的司法协作和警务合作模式。
在中国倡导下,去年10月31日,中老缅泰四国在北京发布联合声明,决定建立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包括加强情报信息交流、联合巡逻执法、联合整治治安突出问题、联合打击跨国犯罪、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去年12月10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正式启动。此举开创了中国与周边国家执法安全合作的新模式。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朱德忠表示:“四国联合巡逻执法,对于打击湄公河流域跨国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在地方层面,云南警方充分发挥与周边国家地方的良好关系,依托边境警务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了大量的案侦交流和务实协作,为推动案件顺利侦破发挥了重要作用。
“案件侦破中,我们与周边国家在情报交流、联合清剿、协作抓捕、证据交换、审讯配合、嫌犯移交等方面务实合作,为成功侦破此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韩旭光说。
——情报及时共享与核查。专案组与老缅泰有关部门就糯康犯罪集团情况、成员活动动态、犯罪线索等情报及时交流共享,相互核查可疑情况,为破案提供了情报支撑。
——联合清剿和协作抓捕。糯康团伙在老缅边境窝点甚多,给案件抓捕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为了挤压其生存空间,创造战机抓捕凶手,专案组协调老缅军警多次开展联合清剿,通过紧密协作最终将糯康团伙主要成员悉数抓获。
——证据交换和审讯协作。案件发生后,泰国警方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查勘,对船员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并提取了痕迹和物证。根据中泰双方签署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今年8月23日,泰方将有关证据移交我国,为完善证据链提供了有力支持。我国也向泰国方面提供了有关证据材料。
专案组审讯组组长、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戚毅介绍,糯康集团一些成员在老挝、缅甸落网后,专案组先后派员多次赴老挝、缅甸开展审讯工作。应中国邀请,老挝、泰国和缅甸三国派员来华提审了糯康等犯罪嫌疑人。
——快速移交案犯。今年4月25日,湄公河案件主犯糯康在老挝落网;4月27日,刘跃进持国务委员孟建柱的两封亲笔信赴老挝,分别交给老挝国防部长和公安部长,要求老挝将糯康移交中国。
“当时缅甸和泰国都希望引渡糯康。缅甸说糯康是缅甸人,泰国说糯康在泰国作案。”刘跃进介绍,“我们提出,糯康是湄公河案件主犯,他杀害的是中国人,必须移交给中国。最后,老挝同意了我们的要求。”糯康被移交中国,标志着湄公河案件侦破取得了关键的胜利。
——境外证人出庭作证。韩旭光透露:“老挝已经同意派3名警察来华出庭作证,泰国同意派10名警察和目击者出庭作证。这在我国司法审判史上还是第一次。”
针对国内首次境外证人出庭作证,司法机关深入研究,专门制定了《境外证人出庭作证规则》。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若昆表示:“境外证人出庭作证,一是可以有力指控犯罪,为他们提供的证据作出说明;二是对于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产生示范作用。”
“成功的国际司法合作是本案得以成功侦破、形成完整证据体系的重要前提。”专案组证据组组长聂涛认为,湄公河流域跨国犯罪问题突出,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是打击跨国犯罪必由之路。
彰显文明公正执法良好形象
虽然湄公河案件具有特殊复杂性,来自语言、地域、文化和法律等方面的差异,给专案组调查取证、司法和警务合作等工作带来重重困难,但专案组毫不放松执法要求。
在办案过程中,专案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办案。孟苏铁说:“从立案到移送起诉,从讯问到调查取证,从审查起诉到庭审准备,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专案组从成立开始,就注重整个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固定,确保侦查取证行为和程序合法,确保证据客观有效,具有合法性和证明力。”聂涛说。
聂涛介绍,中国对湄公河案主张管辖权有充分的依据:第一,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如刑法规定:“凡在中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第二,中国公民在境外被侵害,为体现国家对公民的保护,对案件进行管辖是完全正确的,符合世界各国通行做法。
在侦查过程中,证据组邀请检察机关对所有证据一遍遍地挑毛病,力求精益求精、不出纰漏,对证明效力不高的证据该补强的补强,该排除的排除。最后,证据组收集整理了37卷、近万页的证据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些沉甸甸的证据材料,证明了糯康犯罪集团的组织形式和架构,证明了其在湄公河犯下的罪行,也证明了他们劫持并杀害13名中国船员的犯罪事实。”聂涛说。
“糯康移送中国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制作了10多期需要补充侦查的证据提纲,对完善证据提出了300多条建议,力求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李若昆说,检察机关同时对侦查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确保侦查活动依法开展。
根据侦查机关的报捕意见,检察机关及时依法批准逮捕了6名犯罪嫌疑人。针对嫌疑人属于不同民族,使用缅语、泰语和拉祜语等多种不同语言的情况,专案组从边境地区抽调了熟悉相应语言的民警,担任翻译配合审讯工作。对嫌疑人的审讯全程录音录像,确保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针对部分嫌疑人水土不服、身体不适等情况,专案组定期为其检查身体,提供医疗救治等人道主义关怀。
李若昆介绍,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后,充分保障6名外国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时为他们指定了翻译,将起诉书制作成中老缅泰四国文字,及时送达被告人。
经过深入论证,检察机关认定了本案被告人涉及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4个罪名。
检察机关严格区分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犯罪集团所犯全部罪行提起公诉,其余犯罪嫌疑人按参与的犯罪提起公诉。另有2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犯罪故意证据不足,检察机关没有提起公诉。
为保障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本案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人数众多,住址涉及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江苏5个省份,多个家庭地处偏远,检察机关派出8个告知小组分赴各地,完成告知任务。
“9名泰国军人涉案的问题,泰国警方已经立案,中方已将有关证据移送泰国。”孟苏铁介绍,军人犯罪具有特殊性,由于管辖权的问题,不在本案审理范围内。但中方一直积极推动,支持泰国警方开展侦查和审讯工作。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后,迅速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合议庭,由昆明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晏晖、刑一庭副庭长杨晓萍和刑三庭审判员周岸东组成,其中晏晖担任审判长。
根据被告人的权利和意愿,昆明市中级法院为6名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并通知律师提前调阅卷宗。昆明中院还为翻译人员制作了聘请书,确认庭审需要的翻译人员。目前,庭审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董林介绍,目前该案所涉及的18户45名适格的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已依法向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糯康犯罪集团赔偿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案件开庭前,他们都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法庭将一并审理,并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最大限度依法保障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快了,十三位同胞……伟大的祖国一定给你一个交待!”在公安部专案组的一个办公室里,办案民警写下了这样的誓言。聂涛表示:“我们有信心,所有证据将有力证明糯康集团犯下的罪行,保障审判顺利进行,让侵害中国公民生命的凶手受到中国法律的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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