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9月23日电(陆文军 杨希)随着中秋国庆双节临近,8天长假加上国内高速公路首次启动“免费大餐”,引爆了租车市场快速升温,不仅“一车难求”,租金也水涨船高。
此外,随着租车热潮到来,供求关系失衡,不少租车公司不仅涨价,还制订了制约租车人的严苛条款。业内专家提醒,租车出游要注意维权,规避风险。
一车难求,租金翻番
今年国庆长假启动了首次公路免费通行的惠民政策,据交通部门测算,市民驾车出游的整体成本可节省30%以上,在“免费大餐”刺激下,租车出游成了新热潮。
据了解,上海一些租车公司为了抢占商机,早在数月前就推出了国庆租车预订。租车下单的提前火爆,也使租车价格“水涨船高”。部分大型租车公司通常采取越早预订价格越优惠的政策,临近节日时价格则逐步升高;而中小型租车公司则直接抬高节日期间的租车价格。
以上海一家租车公司的标致408车型为例,平日最低租金仅为139元(不含保险费),而国庆节期间则飙升至321元。另一款平日租金为79元的福特嘉年华,在国庆节期间价格已涨至231元,价格翻了近三倍。
上海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平时不开车,但节日公路免费,不妨过把租车出游的瘾。他已在租车公司预订了一辆轿车,准备在国庆节期间带全家人到北京游玩。“虽然价格比平常高很多,但上海到北京过路费大概可以省下1000元左右,开车长途旅行很新鲜。”
然而,即便消费者愿意出高价,也不一定能租到合心意的车型。在五角场一家租车门店中,业务员小张告诉记者,一些热门车型如标志307、丰田逸致、别克GL8、大众朗逸等差不多9月初就被预订光了。
在黄兴公园附近的一家租车门店里,业务员李小姐建议在节日租车高峰时段,最好选择“不指定车型”,不但价格有优惠,而且基本可以保证租到车。
供不应求,租车门槛悄然提升
拒绝短租、罚金加码……国庆长假期间,除了租金上涨外,租车公司也设立了名目繁多的附加条款,在租车的门槛、违约金等方面变得更加严苛。
由于车辆供不应求,一些租车公司开始设置“租期”等门槛,将3天以下的租车者拒之门外,租期至少要求4天以上,甚至要求租满7天,同时要求预付前3天租金甚至订单全额。同时,如果客户不能按时交付所租车辆,需要缴纳比平日更为高昂的罚金。
此外,各大租车公司也制定了各自的附加条款,比如某知名租车公司规定在国庆节期间,客户若提前还车,租金仍需按原定租期收取。另一家大型租车公司则规定客户如取消国庆期间订单,要加收10%手续费。
与此相反的是,如果客户预订成功却拿不到车,租车公司并不承担违约责任。近来不少消费者反映,在网站订了车子,下单成功,到了门店却被告知无车,导致休假计划被打乱。而租车公司除了退还订金外,没有任何赔偿。
“租车客”应注意规避风险
随着租车行业经营迎来爆炸性增长,行业隐患也暴露出来。很多租用汽车的消费者遭遇了纠纷无法合理解决的尴尬,车型与预订不符、事故后赔偿责任不明、租车公司司机迟到、客户服务混乱等问题时有出现。
由于汽车租赁公司的入行门槛并不高,也没有太多的限制,导致市场鱼龙混杂。规模小的公司往往只有三五辆车。甚至有些汽车销售、维修企业在经营范围中添加“汽车租赁”项目后,就可以兼职开展汽车租赁业务。
有业内人士透露,一些汽车租赁公司为了节省成本,将私家车或单位闲置车用于出租。汽车租赁公司对这些租来的私家车和闲置车管理较松散,对租赁车辆的车况也不太了解。由于保险公司规定私家车上路参加经营的,发生事故一律不予理赔,因此,一旦发生事故,赔偿责任就很难说清,最后可能会落到消费者的头上。
那么,为了避免产生纠纷,消费者在租车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消费法律维权人士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先试驾,检查车况是否良好,逐项核对车况信息,并且一定要记录好验车单,以避免还车时双方就验车标准出现纠纷。
消费者还要注意查看租用车辆的保险是否覆盖全面,以及保额是否够用。由于营运车辆投保车险费率高于家庭用车,出于成本考虑,租赁公司租用车的保额一般不会很高,而且也可能会存在保障不全面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在租赁汽车时,要查验车辆的行驶证,核实是否投保交强险以及投保商业险的险种是否齐全等情况。
此外,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文件中关于双方权责的说明,尤其是出现事故后如何理赔。据了解,目前多数汽车租赁公司是采用自己制定的格式合同,不同公司对权责的划定不尽相同。租车时客户一定要看清条款,以免受到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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