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被贷款”
建设银行员工卫某在准备贷款买房时,发现自己在农商行“被贷款”,他随即投诉并报警。
2008年9月,交通银行个人金融部员工赵某准备贷款买车,却从银行征信系统中发现,自己竟然在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有一笔200万元的二手房贷款。赵某随即向农商行投诉。
建设银行员工卫某在准备贷款买房时,也发现自己在农商行“被贷款”,他随即投诉并报警。市银监局也接到了投诉。农商行总行随即派检查组到商务中心区支行,并要求该行自查。
得知此事后,胡毅赶紧命公司员工安抚赵某和卫某,还赔偿了卫某25万元。
胡毅说,为应付检查补充材料,他组织银行人员加班三天三夜。在此期间,员工常浩在虚构的卖房人中发现自己亲戚的名字。2009年2月24日,常浩以华鼎公司冒用自己亲戚名义向农商行申请贷款为由,向胡毅索要170万元。
作假补漏终被揭发
银行高管提出,个人二手房贷款不能做了,但为了还贷款,也为了共同挣钱,可以改做小企业贷款。李京晶在支取空壳公司一笔小企业贷款时,细心柜员发现纰漏,报警。
农商行总行下发通知,要求十八里店支行不得再为华鼎公司办理房贷业务。
胡毅说,张嘉提出,个人二手房贷款不能做了,但为了还贷款,也为了共同挣钱,可以改做小企业贷款。史振勇让胡毅到社会上收购公司,收购后到十八里店支行申请贷款。此外,史振勇还打电话给胡毅公司的员工,告知具体需要的假资料等。同时,张嘉和史振勇还让胡毅去找田军,以获取田军的支持。胡毅说,他到田军办公室,还没说话,田军就直接让他做小企业贷款,接着融资。
在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胡毅等人利用45家公司的名义,虚构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等事实,采取互相担保的方式,从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45笔,金额2.61亿余元。
2009年2月27日,李京晶为支取空壳公司一笔小企业贷款,前往农商行某营业部办理信贷卡。细心的柜员发现,这家成立一年有余的企业,公章竟然没有沾过印泥。经过详查,柜员发现印章有假,于是报警。李京晶被抓后交代了骗贷事实,这起巨额贷款诈骗案终于浮出水面。
□法院查明造成经济损失3.6亿
法院查明,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胡毅、李京晶共从农商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255笔,金额4.47亿余元。此外,他们还于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从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45笔,计2.61亿余元。总额共计7.08亿余元。截至案发前,共造成经济损失3.6亿余元。
据了解,胡毅赚钱后挥金如土,每两三个月就要去澳门赌博。据他说,花在赌博上的钱就有1000多万,还有5000多万连他自己都想不起来去哪了。此外,胡毅非常善于交际,他交朋友的方式就是用钱。只要是他认为能用得上的人,就不惜花重金收买。
在骗贷中,胡毅先后给予田军、刘利华、张嘉、朱立国、史振勇、孙建华、李欢人民币、港币、轿车、手表等款物,合计人民币478万元、港币145万元(折合人民币126.9万余元),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60余万元,总额900多万元。
最终,法院判处田军有期徒刑20年;判处胡毅无期徒刑;另外16名涉案者则被判处3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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