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0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王堆菜市场“菜霸”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四名首要分子何军、汤军辉、郭必武、吴悔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6年、死刑、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6年10个月。
“菜霸”覆灭让人称快。值得反思的是,在一个本是充分竞争的市场里,为何“菜霸”团伙能盘踞十余年之久?警方的打黑除恶行动,确实值得仰仗,但我们本可以仰仗更多。在“菜霸”露出苗头和“坐大”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和管理者、经营户乃至普通消费者,都能化身一针针“抑制剂”,我们或可不必等到警方最后的雷霆手段。
长沙马王堆,长沙市85%的蔬菜由此供应。粗声的吆喝,湿漉漉的地面,沤烂的气味,让这里成为长沙最市井的商圈。
这些忙碌的人群何以谋生?
在马王堆多年的菜贩张义介绍,初来者可以先接“夫子”,即帮外地送货商带路找门面卖菜;把“夫子”当天卖不完的菜买下再卖,叫“坐菜”,称“坐地贩子”;也可以专门批菜配送到酒店,做“二道贩子”……贩菜过程被分解成一道道程序,每一道都有专人操作。“菜霸”们当年正是从最底层做起,最后“进化”到利润最高端,也是最危险的领域――统菜,垄断该菜品的经营。
何军、汤军辉、郭必武、吴悔等,曾分别垄断马王堆的小米椒、芹菜、芋头、红萝卜、大蒜、紫苏经营。除此之外,他们还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
结伙与投靠
1997年,18岁的益阳南县人何军来到马王堆。很多南县人均在马王堆营生。
与先后结识的其他“兄弟”一样,何军“刚开始帮菜老板搬货,日子过得比较辛苦。”用张义的话说,“也是在别人的下巴下接饭吃。”
初来一年多,何军很感谢郭必武。郭必武大何军5岁,1995年来马王堆打工,此前在南县当了4年渔夫。
何军初到,郭必武照顾他吃住。后来何军成为马王堆最知名的“大哥”,性格暴躁,唯我独尊,但给郭必武面子,郭必武可以调动他的手下。
1998年,汤军辉也来到长沙,何、郭、汤等人混到一起。此时,何军开始“坐菜”,汤军辉也加入,他们主要“坐”辣椒、黄瓜、茄子,一个晚上能“坐”两车左右,赚两三百元钱。
“一般都可以顺利坐到,个别不愿意坐给我们的,(找些人)流氓样地围在装菜的车旁,进菜的小贩不敢在这里进菜,发货方只好让我们坐。”汤军辉向警方供述。
当时,在马王堆市场势头最盛的是望城人,他们在市场里“统菜”。另外,常德安乡人和长沙本地人也有一些势力。
1999年,何军参与抢劫被判缓刑一年。从看守所出来后,他仍过着喊打喊杀的生活。后来,何军因斗殴被劳教两年。
2000年4月,汤军辉在一次接“夫子”时,因贪人钱财被判诈骗罪,获缓刑一年。
2002年,何军、汤军辉拉帮结派,在马王堆形成一小股势力。
何军又不失时宜地投靠了望城势力的头目“朱时茂”(外号),喊他师傅,帮他看门面、称秤(为蔬菜过磅,每斤收两分或五分钱不等费用)。汤军辉也拜长沙本地势力头目“霍八”为师傅,帮霍八看门面、坐菜。
名声“崛起”
何军、汤军辉等人努力在马王堆建立“名声”时,其他势力渐趋下滑。一名姓陈的南县人把安乡势力头目姚军打伤致残,此后安乡势力几近销声。
汤军辉在警方的审讯中,交待了改变自己命运的一件事。
一晚,他喝酒后去“朱时茂”开的赌场。他当时身上没有大面额钞票,只有块票,就将一打块票放赌桌上。庄家说,“兄弟,你这个钱不行呢。”汤军辉说,“怎么不行呢,这不是人民币啊?”对方说,“人民币倒是人民币,但是你这钱买不到芙蓉王。”
汤军辉一气之下,将赌桌掀翻,借酒兴骂“朱时茂”倚老卖老。“朱时茂”闻讯赶来欲发作,被其妻子劝阻,他对汤军辉说,“今天不跟你讲,明天再找你算账。”
汤军辉回家跟“霍八”讲,“霍八”找到“朱时茂”,此事不了了之。在外界看来,汤军辉敢掀“朱时茂”桌子,“朱时茂”没怎么样,汤军辉的“名声”一下就响起来了。
后来“霍八”吸毒致死。2002年6月,汤军辉找新工作。本打算去一个工地指挥车辆,工资每月3000元,他嫌累,发现在工地旁的麻将馆开设赌场“掰砣子”利润可观,每天可赚1000多元。从此,开赌场成为他的重要赚钱方式。当时,何军也在马王堆周边的安置小区开赌场,不过“没有赚多少钱,搞的也都是小场子。”
2003年,何军犯事被劳教三年,第二年上半年保外就医出来。其间,郭必武因开赌场被抓进牢房四个多月。
长沙市检察院认定何军、汤军辉、郭必武等11人在开设赌场时获利104万元。
随着“朱时茂”隐退江湖,何军、汤军辉、郭必武等成了马王堆“大哥”级人物。
何军等人的“名声”,一度远播南县,当时还在上学的卢勇――后来成为何军手下的手下,就听说“长沙马王堆小铁棍(何军外号)混得很好,是老大的名声”,当时心里就敬畏。
何军的大徒弟钟攀,2003年8月,从东莞玩具厂辞工后,多少有点“慕名而来”。他先是在一赌场负责“抽水”。赌场每天可抽水约5000元,他的工资是100元/天。
2004年4月,钟攀成为何军最忠实的手下。钟攀父亲病危,他打电话找朋友借钱,正好被何军听到,何军将自己的黄金项链当了4000元给钟攀。钟攀父亲的追悼会当晚,何军又送给钟攀6000元家用。
后来,何军再次犯事入狱(在起诉书中,何军6次入狱或劳教),钟攀每周都去看他。2006年,何军被砍伤,住院三个月,一直是钟攀照顾。钟攀由此得到何军器重,并在几年后代何军统菜。
“大哥”的手下们
据长沙市检察院核查,何军有五个主要手下,手下的手下又有十多个。
何军供述,他第一次统菜是2006年,是“朱时茂”叫他去的,联系了三家经营户,从昆明买毛豆到马王堆销售,他们负责“外围”(禁止别的经营户加入),占50%股份,一个多月赚了十万块,他分得1.4万元左右。
外围需要多人“站墙子”。何军胡手下晏钱,向警方供述了2007年的一件事。
晚上在一个夜宵摊,何军问,“谁可以在第二天给我叫上几十个从未在马王堆露面的人。”开始没人出声,何军骂这些人没用,一点小事都办不好,接着又说,“叫几十人又不杀人,又不放火,就跟我到菜市场里去站一站,坐一坐。”
晏钱当时还是无名小辈,急于表现,就说自己可以。何军不相信,怕他耽误事。晏钱马上打电话从岳阳老家叫了二十几人,连夜坐“黑的”来长沙。
第二天,这二十多人被带到马王堆市场里一线门面站着。接着何军到楼上和几个人谈事情。大概二十分钟后,何军让人把这二十多人带走,并给每人买几包烟。
晏钱说,此事过后,他明显感觉自己地位提升了,“而且不只是一个台阶,是几个台阶。住三良有人给我交房钱,还有人时不时丢包芙蓉王给我。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什么事情也没做,就在马王堆一带混,吃穿用都有人负责,而且档次也比以前高得多。”
跟到一个有实力的大哥,是“想在马王堆立足”的人的梦想。何军的手下张杰,先在马王堆附近经营网吧,后又开烟酒专卖店。何军的“徒孙”卢勇,作为90后,也买了三台“苹果机”(一种投币的游戏机),摆到小店铺经营,每月收入1000多元。
在钟攀看来,何军“为人义道”,若跟他一起打架进监狱,他会派人给手下送监票,还会帮手下请律师。
这种因生存需要而捆绑在一起的关系,令何军等“大哥”控制了马王堆菜市场。
“不服行”的后果
2008年,何军自己组织统菜。上半年统毛豆,下半年统大蒜。市场里,一见何军带人来了,原来调子高、口气硬的人不再说话。晏钱说每次到市场里,“就像游行或巡视”。
统菜时,何军等人以确保垄断的“保护费”占干股,各经营户则按资入股。
一位经营户还记得,当时经营户宋学明召集大家开会,说“何军要统大蒜,他不出钱,占20%股份。”8位经营户都没说话。这样“大蒜公司”就成立了。经营户们被迫签订一份自愿合伙经营的协议。协议仅一份,由宋学明保管。
何军后来陆续成立“芹菜公司”、“芋头公司”、“红萝卜公司”。汤军辉成立“小米椒公司”,另一个南县人吴悔借何军的名声成立“紫苏公司”。
经营户于忠翠向警方供述,“他们想拉我入芋头公司搅大伙(几家合作成为一家),我一个外地人不得不低头。”经营户刘罗坤说,“我们不敢跟何军对着干,但大蒜又是我的主要赚钱项目,没办法只好加入。”
刘罗坤还向警方描述何军给他带来的一次“震慑”。
“2009年11月一天晚上10点左右,我看见何军在马王堆55号门面抽烟,我挨着他坐着时,他从金黄色花纹的背包里拿烟给我抽。这时我看到有个枪把子,颜色很浅的黄色,从包里露出来。我问他这个是什么东西,是不是枪,何军告诉我不是枪,是一个打火机。但我觉得应该就是一把真枪,当时我就感到有些害怕。”
早在2006年,何军就有一支枪,在找人“算账”时还开了枪,但枪卡壳,子弹没打出来。此事因郭必武的调解而了结。
何军做“外围”时,对不“服行”的人用暴力解决。比如,一名叫“妹妹何在”的人销售大蒜,被钟攀带人砍伤。为防止其报案,郭必武从“公司”拿了12万元“公上费”(大蒜公司专门用作“外围”的钱)赔偿。另一位姓徐的大蒜经营户,因被打获得20万元赔偿。郭必武供述,这么高的赔偿,“也是要他退出这一行。”
但表面上,绝不手软。2010年,一位没有加入何军“大蒜公司”的经营户从“夫子”那发一车大蒜在市场卖,何军手下强行按成本价收购大蒜,又额外补偿2000元,这个经营户不得再卖。钟攀供述,“如果今天让他卖了,以后还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后来,这个经营户被要求对外谎称那车货被强行收了,亏本8000多元。
统菜“军师”
在张义看来,在马王堆做小菜生意其实有风险。“如果一个菜品,做的人太多,竞争大,就容易亏本。很可能今年上半年全亏了,又不想离开马王堆,只好下半年继续做,有的人真的做死了,有的人又赚回来。几个都做这个生意的人就坐下来谈,搅大伙,这样稳赚不赔。”
然而何军并非纯粹的经营户,他并不懂菜品的市场行情。
“经营户宋学明专门提供市场信息,出谋划策,但不出面,属军师级人物,透露信息说可以搞统芹菜的事了。”钟攀向警方供述,“宋学明是两面派,他在何军这拿钱,经营户不知道,在经营户那又扮作正常入伙经营,也可以分利润。”
垄断带来了市场的畸形。老百姓的经济负担增加了。检方查证,当时被垄断的菜价每斤比正常水平高0.5元-2元。小米椒原来卖3元/斤,后来一度涨到10元/斤。
对经营户来说,“市场里的菜一旦被统,很多菜越做越死,因为外地的经营户长期不能正常供货,慢慢就不再往马王堆送货,久而久之市场就会缺菜,菜价又会上涨。”参与搅大伙的经营户张建军说。
在暴力控制的表面,涌动着“搅大伙”经营户之间内部的矛盾,和外部打破垄断的压力。
有一次,陕西芹菜快卖完了,宋学明再次联系各经营户开会。钟攀提出他要占60%干股。一位姓李的经营户反对,因为当时只有他有进货渠道,他希望自己单独负责货源。
钟攀担心这个经营户会在背后玩花样,就打电话给郭必武,希望郭必武做工作,因为郭必武和这个经营户是亲戚。该经营户最后妥协,由“公司”再派一个人负责记进货账。
第二次统红萝卜时,参与“搅大伙”的一位黄姓经营户,私下又在市场卖红萝卜。何军的手下看到后,与另一位经营户将黄的货车门关了。黄得知后拿出刀,砍伤一人。后来,黄的十几袋红萝卜被淋上柴油。
这件事的损失是,“公司在经营户中没有威信了,因为搅大伙的经营户都各自为战。”何的一名手下供述。
等到2010年11月,第三次统红萝卜,“公司”没有再组建起来。因为当时何军又被抓,郭必武为避嫌躲离马王堆,何军的手下不足以让经营户惧怕。红萝卜经营户陈松柏松了一口气,因为他平时做红萝卜就比较成功,统菜后赚的钱反而少了。
而何的另一手下彭建辉,在何军被抓走后,去江苏进大蒜,发现其他经营户也在进大蒜发往马王堆,他对同伴说,“我不好意思呆在外面了,这哪还能统菜?”后来,他与何军的妻子商量,“我们也没赚到钱,尽听风凉话,干脆不搞算了。”
法院查证,何军、汤军辉、郭必武、吴悔等人从统菜中非法获利上千万元。
盘踞停车坪
截至2010年11月,何军的统菜“公司”基本解散,但仍有一个项目在“进钱”:市场停车位收费。
马王堆蔬菜市场东门有个停车坪,供货车停靠。停放的空车不收费,小货车收50元,后八轮以上货车100元。不过,市场方自己收停车费时很难收上来。
2007年,马王堆市场生意很好,何军占了9-10个车位开始收费。郭必武也占了2-3个。
何军多次向警方供述,早在2002年何军拜“朱时茂”为师时,就结识了朱的师傅肖某,按辈分他喊肖某做师爷。肖某是市场保安部经理,他手下保安知道这种关系后,对何军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08年,何军与市场方签合同,每月向市场上缴18000元,承包9个车位一年。2009年,双方续签,每月承包费涨到36000元,当年9月,何军把收费标准提高到200元一台车。2010年再续签,承包费涨到每月40000元,何军又将收费标准提高到400元一台,收费按天算。有些大货车一天不能把货卖完,他就收700元一台,“除此之外没有收更高,因为蔬菜超过两天就卖不出去了。”
市场部经理曾想改变局面,他对何军说,停车坪是市场的,要由市场收费。何军称,“你就要退休了,不要为难我,我在马王堆混了这么多年,没有其他的事赚钱。”经理听了不再说话。
大概十天后,市场部一业务经理找到何军,说市场要收回停车坪。何军没理睬。第二天,该业务经理再次表示要收回,称市场已开会决定。何军见他口气强硬,说“市场硬要收费,就从我收的钱里拿。”
第三天,该业务经理带了一个业务员到停车坪,根据其抄写的停车牌找何要钱,每台100元。何军安排手下付了现金,业务员按金额开了市场专用停车收据。从那天起,市场业务员每天下午到停车坪抄车牌,然后拿钱。
此外,每年过春节,何军继续给肖和市场部业务经理送两条软芙蓉王、一对国窖1573和2000元红包。被抓后,他还在电话里交待妻子端午节要给这两人送烟酒红包。
法院查证,何军从停车坪收费中牟利90万-100万元。
“大哥”末路
何军、汤军辉等人的行为,在2010年年初引起长沙市公安局的注意。接到大量举报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行秘密侦查。“听说公安在市场里卧底都搞了近一年。”张义说。
“没有大量扎实的侦查,很难将这个盘根错节的团伙彻底摧毁。我们光调查形成的材料,全部堆起来就有50多公斤重,”专案组办案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
2010年11月,何军纠集20多名手下在坡子街某酒吧打伤保安。之后,何军被抓。几天后,汤军辉与小区保安因停车发生冲突,他叫人报仇,混乱中一名保安被砍死,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汤逃跑。
这两起案件引起长沙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2010年12月,市长张剑飞作出批示,要求缉捕凶手,彻查真相。
2011年4月,汤军辉被抓获。7月,张杰、晏钱、钟攀等骨干成员也被抓获。
今年9月26日,何军、汤军辉、郭必武等人出现在长沙市中院最大的审判庭。公诉机关一共起诉了41名被告人。
尽管穿着囚衣,在接受公诉人审问时,何军依然言辞傲慢。在马王堆时,为获得保护,他曾多次向马王堆派出所设在市场的警务组警长行贿,后该警长被判刑。
长沙中院给何军定了6项罪名,分别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刑期一共16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汤军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死刑,并处罚金40万元。
郭必武被判刑8年,并处罚金90万元。吴悔获刑6年10个月。钟攀、晏钱分别犯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判刑7年、6年。宋学明定罪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判刑4年2个月。其他参与“搅大伙”的经营户有较低量刑,还有8人免予刑事处罚。
(文中张义为化名)
[警方观点]对黑恶势力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黑社会性质组织,总是慢慢形成,从发展到壮大。那些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的人,一开始并不知道自己是黑社会组织。他们犯了事,总怀着侥幸心理,以为每次违法得到了处理,事情就完了,结果下一次又犯下更大的事。当这些犯罪行为与经济利益挂钩,某些人为实现经济利益,又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一步一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后就落得这结果。”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章武说。他曾代理过湘潭、岳阳等地四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辩护,本案中为卢勇的辩护人。
2011年8月,在破获该案时,长沙市公安局局长李介德曾对媒体说,“对黑恶犯罪势力要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防止其坐大成势。对刑释人员要加强管理、帮教,防止被黑恶势力利用。要加大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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