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5.26.3
国内国际
报料电话:0571-85311890
  • 即时报
  • 新闻发布会
  • 民情在线
  • 浙江视界
  • 评论
  • 高层
  • 人事
  • 文娱
  • 论坛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 分享到微信
  • 分享到邮箱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财经 正文
发改委:我国将建“黑名单”制度惩戒失信药企
2012年11月01日 06:49:52来源: 新华网 江国成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3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中国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手段,惩罚失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机构负责人介绍,多年来,药品安全领域一直存在不同程度的诚信缺失问题,尤其是毒胶囊事件曝光后,社会对药品安全问题的反响十分强烈。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委9月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采取四大方面的失信惩戒措施。

  根据上述惩戒措施,各部门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进一步明确对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在此基础上,由各部门依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失信记录,对失信主体实施行政监管性联合惩戒;由药品行业协会对失信会员实施行业性惩戒。

  对失信药企,《指导意见》还要求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站上进行披露和曝光。通过失信信息的广泛传播,使失信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受到市场性惩戒(市场交易、融资等)和社会性惩戒(社会谴责等)。

  这位负责人说,对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失信行为,还将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标签:黑名单|生产经营|药企|药品责任编辑: 郭清源
分享到:
每日关注
  • “G20时间”中国开出的“新药方”
  • G20峰会前,加拿大总理和马云关心这几件事
  • 全球调查结果公布 歪果仁原来是这样看待G20的
  • 【独家V观】习近平到青海考察 走进察尔汗盐湖
  • 长春一应届毕业生上班一个月 到手工资仅160元
相关阅读
  • 食药监局:决不让一粒假劣药品走出车间流向社会
  • 安监总局:重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工作
  • 中国将建药品保障体系 2015年实现人民病有所医
  • 药品“暗加价”是无奈还是难防 医改如何动刀?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政百科】第七十期:一图读懂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政百科】第六十九期:成为中国首个脱贫省份 浙江凭的是什么?
  •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政百科】第六十八期:台风来了怎么办?防汛防台知识小科普
即时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