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引争议 成为重要收入来源
2012年11月30日 09:54:01来源:
新华网
“全额罚息”“规则”需重新审视
南开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万国华认为,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行为,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叫停。信用卡部分欠款却要按照全额来罚息,这种做法显失公平,违背了商事公平交易的原则。从法理上讲,也与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相关法律原则或规则相悖,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应属于前述法律所指的显失公平之条款,应是可撤销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万国华指出,保护金融消费者弱势群体、为民生服务是政府公共权力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银行是金融产品格式合同的提供者,处于强势地位,用户是金融产品的消费者,处于被动接受的弱势地位。因此,政府应顺应潮流,实时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定调整范围或尽快制定专门法律,把广大金融消费者包括银行信用卡服务消费者纳入其保护范畴,使该类纠纷发生时,法律解释的天平应向消费者的利益有所倾斜。
万国华还表示,退一步讲,银行规则即使再有“理”,如将“全额罚息”隐藏于大篇幅、繁琐的技术文字描述中,也表明发卡方有故意或过失不明示相关风险条款之嫌,应视为没有尽到关注或风险告知义务。
李永壮表示,政府应规范我国信用卡市场发展秩序,对各银行“全额罚息”行为重新审视,出台相关规定,使执行“全额罚息”和“容差还款”政策的银行转为执行“实际欠款罚息”或“分段计息”,切实保护信用卡用户的利益,保护我国信用卡发展环境。
标签:信用卡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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