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内,他在荆州、佛山两地作案,强奸8起,其中3起致人死亡,另抢劫13起——残缺指纹监狱内揪出奸杀恶魔
图为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
今年2月,38岁的松滋农民覃兆明因抢劫在沙市被抓,后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投入沙洋监狱服刑。6个月后,服刑中的覃兆明被松滋市公安局提回重审,他交代,自2000年至今年初,他除实施抢劫外,还在广东佛山、我省荆州多地强奸8起,其中致人死亡3起。昨日下午,松滋市公安局召开通气会,宣布“3·30”覃兆明系列强奸杀人案成功告破。
12年前松滋两女子遭残害
覃兆明今年38岁,是松滋市沙道观镇泰山闸村5组人。
2000年3月30日晚10时许,覃兆明在松滋新江口镇白云边酒厂附近,看见受害人冉某(女,殁年17岁)从新江口朝老城镇方向走去,遂起歹意,尾随一段后,在路边木材堆上捡了一根胶绳子,从后面勒住冉某脖子,将其拖到松滋堤坡下实施强奸致其死亡。
同年12月10日晚7时许,覃兆明在松滋市米积台车站看见受害人刘某(女,殁年30岁)骑自行车从米积台镇往沙道观镇方向行驶。覃兆明骑摩托车尾随其后,走到沙道观镇泰山闸村村级公路上,覃兆明超车将其推倒在地,用手掐住其喉咙,将其拖到一个草垛的后面,实施强奸致其死亡。
松滋市公安局多次组织专班对犯罪嫌疑人摸排,但由于不少被强奸的受害者没有报案,民警赶到时现场已遭到一定破坏,加上嫌疑人拒不交代强奸行为等原因,此案成为长达12年的积案。
残缺指纹将他从监狱“揪出”
“2000·3·30”强奸杀人案后,松滋民警在现场提取到一枚残缺的指纹,这也成为此案最后告破的突破口。
今年8月29日,松滋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发现,新江口镇德胜村“2000·3·30”强奸杀人案现场提取的指纹,与因犯抢劫罪正在沙洋陈家山监狱服刑的覃兆明的部分指纹特征相似。民警当即赶到沙洋监狱进行核实,并经DNA鉴定,确认现场指纹系覃兆明所留。
9月6日,松滋市公安局将覃兆明押回松滋,以涉嫌强奸立案调查。
经审讯,警方深挖出覃兆明8起强奸、3起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除了以上两起发生在松滋的奸杀案外,覃兆明还于2005年9月9日晚,在广东佛山尾随陈某(女,殁年36岁)至偏僻处,将其强奸并致其身亡。其他5起强奸案,一起是2000年发生在松滋新江口镇,另外4起于2011年、2012年分别发生在荆州开发区和沙市区,并都有抢劫行为。
嫌疑人自称“力气比较大”
据了解,覃兆明生于1974年,小学文化。曾因盗窃被判刑4年,出狱后到广东打工。2012年2月21日,因抢劫被荆州开发区联合派出所抓获,后被查明其在荆州开发区和沙市区抢劫作案13起,被判入狱15年。“我力气比较大,一个人能够搞定。”覃兆明交代,他读完五年级就辍学在家,帮父亲卖肉杀猪。对于一个人行动且作案这么多起,他表示并不费事。
覃兆明还交代,他19岁结婚,2000年初离婚,2011年与现任妻子邓某再婚。
民警通过走访了解到,覃兆明性格内向,少言寡语,脾气暴躁,平时很少和周围的人交流。他做事不计后果,喜欢饮酒。邻居反映,嫌疑人结婚前在家务农,之后一直在外打工。在家务农时,干活勤快,是个种田好手。其父母则称“儿子犯错那是他的事,与大人无关”。
民警分析覃兆明的犯罪心理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嫌疑人离婚后生理需要得不到满足,仇视女性;二是性心理变态,有性暴力倾向。三起命案都发生在其与前妻离婚之后,并且作案前都曾饮酒。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