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公里,这是爱心的哥曲波开车跑完的最后一段路程。今年3月9日晚,在沙河口区黄河路和如意街交会处,曲波的心脏被乘客用尖刀刺中,不幸遇害。这起血案引起普遍关注,凶手潜逃一个多月后落网。近日,他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凶手当庭供述,他嫌曲波开车太慢,和曲波发生争执后,他借着酒劲儿动了刀子……
事发 的哥打求救电话“快点来救我”
今年3月9日22时许,曲波生前的最后一个电话打给了同行李师傅。“我在罗斯福后身被人捅了,快点来救我……”在电话里,曲波显得有气无力。李师傅是曲波的好朋友,听到求救后,他立即驾车赶往现场。
在黄河路和如意街交会处,李师傅发现了曲波的出租车,可车内并没有人。在离出租车100米左右的地方,李师傅找到了曲波,他已经倒在血泊之中。李师傅喊着曲波的名字,用手掐人中,又按住曲波的伤口,让他挺住。随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采取抢救措施后,宣布曲波身亡。
案发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凶案发生时,市民郭先生正好路过案发现场,他向警方讲述了凶手行凶的经过。郭先生说,他看到一名司机(指曲波)与他人发生撕扯,现场一共有4个人。“一名矮个男子从裤兜里掏出一个东西,朝司机怀里来回捣了几下。 ”郭先生说,司机捂了一下肚子,把衣服掀起来看,并掏出手机打电话,在场的另外3个人一起跑掉了。司机捂着肚子,边打电话边追那3个人。
“我听见矮个男子向司机喊话,‘你再追我,我就干死你! ’”郭先生说,矮个男子威胁司机时,他才看清那人手中拿着一把刀。
抓捕 计价器上的7.3公里成为破案线索
案件侦破过程中,侦查员发现,曲波的计价器显示里程为7.3公里。侦查员分析,出租车是从距离案发地7.3公里处开过来的。随后,侦查员调取附近路口的监控录像,判断出租车是从甘井子方向开过来的。侦查员进行了30余次实验,最终确定曲波当晚驾驶的出租车是从金三角附近开过来的。
根据案发现场掌握的嫌疑人体貌特征,侦查员在金三角附近走访饭店、练歌房等消费场所。终于查明,嫌疑人当晚是在一个练歌房消费后,乘坐曲波的出租车离开的。
警方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当晚在练歌房消费的一共是4名男子,说话都是河南口音。
3月24日,专案组经过大范围排查,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 4名操河南口音的可疑男子不见了,其中两个跑往天津,一个跑回周口,另一个乘船去了山东。侦查员分析认为,逃往山东的刘建新嫌疑最大,于是立即赶赴山东抓人。 4月11日凌晨,抓捕小组在青岛一家建筑工地,将还在睡梦中的犯罪嫌疑人刘建新抓获归案。
开庭 凶手故意伤害罪成立被判无期徒刑
今年10月15日,刘建新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开庭审理此案。
刘建新出生于1980年,河南省商水县人,今年年初来连打工。站在法庭上的他个头不高,外表斯文,很难让人将他和杀人凶手联系在一起。
公诉人当庭出示的法医鉴定书显示,曲波系左胸部损伤造成心脏破裂,引发急性心包填塞死亡。公诉人认为,刘建新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建新当庭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原来,今年3月9日晚,他和3个朋友一起去金三角附近一家练歌房唱歌。当天22时许,一个朋友有事儿先走了,刘建新和另外两个朋友想去吃烧烤,他们上了曲波的出租车,准备去解放广场。
一路上,刘建新嫌曲波开车太慢,借着酒劲儿用河南话骂曲波。曲波见他喝了酒,没和他计较,只是提醒他,讲话文明一点,别骂人。后来,出租车行驶到黄河路和如意街交会处停了下来,刘建新下车后不依不饶,还踹了出租车两脚,随后与曲波发生争执。“我急了,就拿出身上的水果刀,捅了司机的胸腹部位置,具体捅了几刀我记不住了。 ”刘建新说,捅伤曲波后,他和两个朋友离开了现场。
3月20日,刘建新在金三角附近看到了“协查通报”,上面还有他的照片。刘建新知道事情闹大了,于是就跑到青岛藏了起来,直到被警方抓获。
在法庭上,刘建新当庭表示认罪。他的律师说,刘建新醉酒后一时冲动伤人,属于“激情犯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针对刘建新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刘建新虽系酒后实施犯罪行为,但是该情节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因此不予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刘建新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闻链接
遇害的哥曾多次献爱心
曲波遇害后,很多同行感到痛心。案发后,上百名的哥到现场为他送行,本报当时也报道了此事。
记者了解到,曲波是顾庆泰爱心车队的夜间替班司机,开50号车。
车主称,曲波是个热心肠,家里生活虽然艰难,但献爱心时,他总是积极参加,在一年多时间,他参加了十多次爱心活动。 熟悉曲波的人还说,曲波非常有正义感。去年夏天,有一个的哥被抢了,曲波在对讲机中得到消息后,立刻驱车赶到,上前抓歹徒时,他的手还被划了一刀。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