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密12月10日电 10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新密市民政局获悉,针对有关媒体报道张海超被取消低保一事,该局一张姓负责人称,取消低保不等于“骗保”,张海超不存在骗取低保现象。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张海超被取消低保、存在骗保问题,为澄清事实,记者采访了新密市民政局。该局负责低保工作的张科长说,2012年以来,新密市民政局会同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全市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停发低保金,取消低保资格,并对部分骗保对象收回低保金。
张海超系刘寨镇老寨村村民,全家5口人,2009年至2012年3月期间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其当时的申请享受低保理由是:张海超患尘肺病丧失劳动能力,父母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女儿年幼,妻子照料家务。鉴于张海超一家的特殊困难,民政部门批准了其全家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今年,国家审计署对城乡低保资金例行审计,给新密市政府下达了《审计移送通知书》(洛审移【2012】8号)。《审计移送通知书》中要求,对拥有机动车辆骗取低保的对象必须取消低保待遇,并收回低保金。张海超一家因拥有机动车辆于今年4月取消低保。
最近,媒体和网友就张海超一家被取消低保问题众说纷纭,并出现“张海超骗保”的说法。对此,新密市民政局认为,张海超不存在骗保问题:一是张海超一家申请低保时,并没有隐瞒拥有车辆的事实,没有主观骗保故意;二是对张海超一家的情况,市、乡、村三级一清二楚;三是根据审计意见,对骗保对象要收回领取的低保金,而该市民政局和刘寨镇政府并没有向张海超追缴收回低保金。
据上所述,取消低保不等于“骗保”,张海超不存在骗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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