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题:周年将至改革成效几何?——盘点2012年“营改增”试点
从今年1月1日上海市率先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到12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和宁波市四地加入试点阵营,不到一年时间,这一重大税改试点已扩围至全国“半壁江山”,顺利完成国务院确定的阶段性改革目标。
新华社记者近日调研了解到,目前改革试点减税成效初显,并显现出促进服务业发展、助推产业升级的积极作用。越来越多试点企业正由被动适应改革向主动参与改革转变。
减税成效初显提速服务业发展
从上海到北京,从江苏、安徽两省到福建省、广东省、厦门市和深圳市,再到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和宁波市,目前“营改增”改革试点地区的GDP总量已占全国50%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52%左右,税收收入占56%左右,超过90万户企业纳入试点。
率先试点的上海市即将迎来改革首个周年。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曹吉珍介绍,目前上海的试点纳税人已超过15万户,改革已累计减税225亿元,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受益明显,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实现减税,减税幅度达到40%。
此外,改革对现代服务业的促进作用正逐步显现。试点以来,上海市新办企业月均增长在1800户以上,总量1.82万户的新办试点企业中96%为服务业企业。受此拉动上海市前三季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9%,远高于第二产业增加值2.6%的增幅,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7.4%的增幅,从侧面证明税制改革对调结构、稳增长的促进作用。
在所有试点地区中,北京市集中了最多的试点服务业企业,17.2万户试点纳税人中现代服务业16.3万户,占94.6%。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赵彦明介绍,目前改革试点企业已累计减税超过25亿元,其中现代服务业减税8.16亿元,税负下降25.7%。
安徽省巢湖市公交集团副总经理黄红告诉记者,受益于改革试点,今年11月份企业购置了38辆公交车,预计有140万元的进项税额抵扣,这意味着今后两年不需要交税。“改革对我们企业的直接减税效果明显,无疑送来了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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