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管所原所长李斌领刑11年 羊城晚报记者黄巍俊摄
岁末,广州两级法院集中宣判15宗“三打”案
临近岁末,今天上午,广州市中院对15宗“三打”案集中宣判。在3宗商业贿赂案和12宗欺行霸市案中,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执法队原队长王宝林、广州市车管所原所长李斌及广州市林业局原副局长谢左章一审被判刑。
拉开宣判帷幕的还有广州多家基层法院。其中,增城市法院对一宗由毒猪肉牵扯出的原增城市畜牧兽医局腐败窝案一审宣判,该局原局长及3名副局长涉案被判刑。
在海珠区法院宣判的多宗案中,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新市派出所原民警向原所长介绍贿赂,充当赌场“保护伞”被判刑。此外,萝岗区法院还判决了一宗医务人员收取医药回扣案。
城管队长两罪并罚判14年
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执法队原队长王宝林今天上午被法院判刑14年。
据法院查明,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王宝林在担任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长及主持白云区太和镇城管办日常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该队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20次收受请托人邓某城等人贿送的财物共417万元、黄金制品500克(折合15.883万元)。
另外,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王宝林在任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长及主持白云区太和镇执法队日常工作期间,在华夏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其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及其实际控制下的银行账户先后多次存入现金共人民币2071.89万元,扣除受贿所得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合法来源的所得,差额人民币689.51万元,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另王宝林于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在太和镇城管执法队工作期间,个人财产增长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今天上午,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王宝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总和刑为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另追缴王宝林的非法所得1106.51万元及黄金制品500克,上缴国库。
车管所所长受贿340万判11年
李斌原是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
2008年至2012年3月,李斌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下称“车管所”)所长期间,利用负责车管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下称“人禾检测站”)的日常经营和违规使用旧检测系统提供帮助,先后24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黄集洪(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共340万元和“六能养生屋”一套。
法院认为,李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李斌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李斌已上交涉案赃款赃物,可从轻处罚。
对于辩护人提出李斌具有立功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纪委及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出具的材料,李斌并不构成立功。
今天上午,广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斌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扣押的赃款人民币294.81万元、斯巴鲁小汽车一辆、劳力士手表一块、赃物“六能养生屋”折合现金人民币2.5万元予以没收。
林业局副局长受贿80万判6年
2004年下半年,谢左章利用担任广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分管营林、规划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广东恒泰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潘启开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0万元。后谢左章在恒泰公司申请广州市林业局苗木种植补贴款过程中为其提供帮助,协助该公司取得苗木种植补贴款。
2004年至2006年期间,谢左章利用担任广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分管该局下属国营林场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提拔林场干部过程中,收受原增城林场副场长叶宜金及个体包工头江月南(均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人民币30万元。在林场工程发包过程中,收受江月南先后贿送的现金人民币共10万元。
2008年3月至6月期间,谢左章利用担任广州市林业局副局长、机场高速公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领导组成员的职务便利,在项目发包及施工过程中为广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王光(另案处理)分两次贿送的现金人民币共计30万元。
广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谢左章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退缴的赃款8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增城原畜牧兽医局4名局领导集体受贿被判刑
今天上午10点,增城市原畜牧兽医局局长姚子伦等6案7人贪腐窝案在增城市法院一审宣判,原该局局长及3名副局长被判刑。据法院介绍,该窝案是在增城市“三打”专项行动及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中被查处的。
原增城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姚子伦(归案时其任增城市民政局党总支书记)因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25万元。原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朱叔容(归案时任增城市农业局局务委员)因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有5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原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阮金权(归案时任农业局局务委员)因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财产5万元;原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刘永刚(归案时任农业局局务委员)、原增城市合兴猪场场长钟镜铭、副场长陈健雄(归案时任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广州市六丰畜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成滔分别被判刑1年6个月至3年不等。
广州胸科医院原副主任收医药回扣款被判6年半
今天上午,萝岗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广州市胸科医院呼吸肿瘤科原副主任吕江清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吕江清利用其负责呼吸肿瘤科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共收受回扣款23.4万元。2012年7月,吕江清主动到广州市萝岗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广州检察机关今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504件545人
近九成职务犯罪是贿赂犯罪
羊城晚报讯记者董柳报道:记者从广州市检察院网站了解到,今年以来,广州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504件545人,立案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120件135人。统计显示,今年查办的贿赂犯罪占了职务犯罪立案数的近九成。
今年以来,广州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504件545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60.8%,其中大要案497件537人,占全部立案总数的98.6%;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73件77人,县处级以上干部77件7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00多万元。在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中,贪污案45件73人,贿赂案450件459人,挪用公款案9件13人,其他0件0人。据此统计显示,贿赂案件占今年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89.2%。
此外,广州检察机关还立案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0件135人,立案总数同比上升108%,其中重特大案件29人,县处级以上干部15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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