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我爸妈这件事,我酝酿了半年多,我觉得对于他们来说,活着比死了更痛苦。”昨天,杀害亲生父母和家里保姆的张建国,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罪在市一中院受审。他说,为了让父母“走得痛快”而自制了数十支枪。
悲剧始末
为人无业无妻性格孤僻
张建国是海淀人,年轻时,他子承父业,在公交公司做了几年售票员,又做了10多年的公交司机。
当时的张建国也算得上是时尚青年,留着一头潇洒的长发。然而,正是因为这一头长发,令他经常受到领导批评。1995年,张建国索性辞职不干,此后再也没上过班,在花光积蓄后一直靠父母的工资生活。
张建国曾交过一个女朋友,却在谈婚论嫁时,因为手里钱不够,父母又没有帮他置办一些家具,最终分手。此事令张建国与父母产生隔阂。
张建国一直独身,直到50多岁还和父母一起生活。张建国所住的父母家是两居室的公租房,他和父母各住一间,他的弟弟住在同一小区的另一套三居室内。
据了解,无业无妻的张建国性格非常孤僻,每天几乎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从来不与外人说话。
突变父母病倒倍感压力
2007年八九月份,张建国陪母亲遛弯回家后,母亲突然感到胳膊发麻,不能动弹,一家人赶紧到北医三院看病。经医院确诊,母亲患上了半身不遂。没过多久,张建国的母亲便半身不能动弹,并开始住院治疗。
祸不单行,就在母亲住院期间,父亲也患上了脑血栓,也住进了医院。为了照顾父母,张建国请了一名保姆到家帮忙。
“父母生病后,我感觉压力很大。”张建国说,半身不遂的母亲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也要坐在轮椅上,母亲的情绪变得非常低落,而这也影响到了张建国自己。“我妈每次看电视时,电视里哭,我妈就哭,我觉得她很痛苦,我也很痛苦。”张建国说,母亲曾跟他说,“这种病治也治不好,要是能没有痛苦的死去,死了比活着强。”
张建国说,他每每想起母亲的话,心里就很难受,在过了几年这样的日子后,他慢慢下定决心要给父母“安乐死”。
偏激造枪为父母“解脱”
“杀死我爸妈这件事,我酝酿了半年多。”张建国说,他大概是在2010年五六月份开始产生这样的想法,认为人总是要死的,死也不是什么坏事,而且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2010年下半年,他便开始付诸行动,精心策划并准备下手。
2010年下半年,张建国去市场购买了一些细钢管、鞭炮等,自制了23把手枪。制作好枪支后,张建国将自己蒙在被子里,实验枪的威力。“声音不是很大,家里人都没有听到。”张建国说,自制的枪可以打穿木板,开枪打死他们(父母),应该一下就能搞定,不会有什么痛苦。随后,张建国把这些枪分别藏在床下、衣柜、鞋柜中,等待春节“破五”(初五)到来,因为这天放炮的人比较多,开枪的声音,不会引起他人注意。
记者了解到,张建国共自制23支枪,经鉴定,其中14支枪有杀伤力,均能射发钢钉或钢珠。经鉴定,发射出去的钢珠或钢钉的射速达到每秒200米到300米,杀伤力很大。
作案为防报警先杀保姆
2011年2月7日傍晚,张建国在汤内,掺入碾成粉末的安眠药,给父母和保姆喝。父母把汤喝完睡下,保姆李某却一直没喝。
张建国谎称要和李某做个游戏,按住对方双手,举起自造的枪支。第一枪没有成功,并没有杀伤力。张建国拿出另一把枪,射中李某头部,张建国又拿出刀,对着李某的后背扎。
张建国说,他原本打算杀死父母后自杀,但想到一个邻居因与自己有过节,常朝自己家门上吐痰,所以打算杀死父母后,再杀了那个邻居垫背。由于担心保姆李某报警,使自己的计划落空,因此决定先杀死李某。
案发弟弟躲过一劫报警
张建国又来到父母的卧室,先开枪再用刀,亲手杀害了他们。他在母亲的身边坐了一宿,写下一封遗书,“我杀了父亲和母亲,是为了让他们解脱,但是我还杀了无辜的保姆,我愿意用房子作为赔偿。”
张建国把3具尸体拖到自己房间。次日上午,他打电话把弟弟约到家中,谎称父母及保姆遛弯去了,要给弟弟变个魔术。他把弟弟的腿捆上,随后,一把把地掏出自制枪支摆在床上,弟弟发觉情况不对,装作没有察觉,要求他将自己解开。
张建国说,起初他想杀了弟弟,但觉得很对不起弟弟,便要求弟弟给父母买块墓地,将父母和爷爷奶奶葬在一起,说到动情之处,张建国还给弟弟下了跪。
大约下午3点左右,张建国放走了弟弟,由于没有找到父母及保姆,张建国的弟弟报警。
追访保姆家属赴京喊冤
昨天上午,被害人李某的丈夫、儿子等多名亲属从河南来到北京,参加庭审。
家属们介绍,李某遇害时48岁,上有瘫痪在床的公公,丈夫还体弱多病,下有患乙肝的女儿,唯一的儿子在远离家乡的广西桂林服役。全家人的生活都要靠李某在北京做保姆的收入每月1400元钱来维持。
李某的儿子称,母亲是2009年通过家政公司,被介绍到张建国家的,她和张建国家人相处得都不错。案发前,张建国还曾对母亲说,过了春节就给母亲涨工资,但是没想到,还没等拿到钱,母亲就出了事。
检方指控
杀双亲手段极其残忍
昨天上午10点40分,52岁的张建国被带进法庭。被害保姆的丈夫和儿子均从外地赶来参加庭审,张建国的弟弟也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但是由于他们曾在公安机关作过证,在案件刑事部分审理期间被暂时请出。
检方指控,张建国因71岁的父亲和73岁的母亲长期患病而产生杀害父母的想法,遂预谋先将48岁的保姆李某杀害,再杀害父母。为此,张建国购买了尖刀,并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春节期间,用购买的鞭炮等材料,在海淀区永泰庄北路23号院的家中自制枪支14支。2011年2月7日19时许,张建国在家中给其父母喝下掺有安眠药的汤,待二人熟睡后,用自制枪支向李某头部射击两枪,又持尖刀刺扎李某躯干部30余刀。后分别对父母先射击头部一枪、又刺扎胸部数刀。三人颅脑损伤合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患抑郁症仍建议判死
公诉人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张建国患有抑郁症,作案时处于焦虑抑郁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然而虽然张建国具有刑法上规定的这一“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但是公诉人仍然建议法庭判处张建国死刑。公诉人认为,张建国连续杀害了三人,而且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即便具有从轻减轻情节,但仍然不应被宽恕。
对此,张建国表示,“我不辩护,我接受审判”。
在民事索赔环节,张建国的弟弟被请进法庭,并第一次发言。他一开口便称,“我觉得他(张建国)没病,怎么现在又成有病了?”随后张建国的弟弟向张建国提出了57万余元的民事索赔。而保姆李某的家属并未质疑张建国的鉴定结论,他们在要求法院对张建国判处死刑的同时,也向张建国提出了109万余元的民事索赔。
在最后陈述阶段,张建国表示,自己给李某的家属和自己的弟弟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我很难过,只要法院认定是我的财产,我都愿意赔偿,但是我认为应该给保姆多一点,因为她是无辜的,我对不起她”。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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