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偿还银行的债务,2003年张永祥不得不将自己创办的鞍山市千山炼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公司”)卖掉。但没想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千山公司沦落他人之手,期间设备被卖、他人“承包”经营直至公司被彻底变卖。已经83岁高龄的张永祥,还在为补偿款奔波上访。
张永祥于1998年创立了千山公司,2003年,张永祥已年过七旬,加之资金不足,就想卖掉企业偿还银行贷款,剩下的钱用来养老。经评估,千山公司总资产价值9960万元。
2003年11月份,广东恒古集团董事长李彪跟周德意、黄慧林来到千山公司,声称实力雄厚,同意收购。11月29日,千山公司作为甲方,恒古集团作为乙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除负担包括欠农行千山支行贷款本金4500万元及其他债务外,再给张永祥1400万元。从法律上讲,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就已经生效。但李彪等人提出对合同进行公证。在公证过程中,李彪又提出甲方两个股东张永祥、张珣(张永祥之孙)是自然人,乙方也应是两个自然人。这样,经过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所有条款没有改动,但协议的乙方却由恒古集团变成了没有偿还银行贷款能力的周德意和黄慧林。
张永祥介绍,李彪又同黄慧林、周德意注册了明程钢业有限公司,恒古集团又与农行千山支行签订了《关于转让千山炼铁有限公司债务协议书》,张永祥更是深信不疑,于是12月23日将千山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永祥改为黄慧林(董事长兼经理),周德意为监事。12月末,双方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原给张永祥的1400万元改为1000万元,但保留张永祥在千山公司拥有的5%股份。
据介绍,黄慧林、周德意在取得千山公司的所有权后,没有按照协议重新组织生产以及偿还债务,而是变卖公司数百万元库存物资和部分设备,只给了张永祥100多万元的补偿。张永祥多次催促,对方拒不还款。
周德意等人随后打算把千山公司卖掉,结果没有卖成,后来被鞍山当地人“承包”经营。据调查,2007年冬天,千山公司停止生产,鼓风机、仪表等设备被拆下来变卖。在2008年元月份,千山公司炼铁高炉被拆除。
2006年8月,张永祥向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由于案件处理没有实质性进展,张永祥随后到处上访。上访6年多来,张永祥卖掉了住房,手中无钱,有时只能睡车站,一天只吃一个馒头。“现在厂子被拆了,设备也被人变卖得一干二净,银行的贷款也无法还上。我80多岁了,我不愿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张永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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