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嘉兴海盐经营印染厂的邓老板两个月前收到一个邮包,里面是一个U盘,邓老板不知道怎么用,放在一边没理睬。
没想到,几天后,小女儿的前男友吴某打来电话让邓老板好好看看U盘里的东西,并威胁说,如果邓老板不往他指定账户里打入35万元,他就要把U盘里面的内容公开。
邓老板打开U盘里的东西一看,气得差得吐血,里面竟是吴某和小女儿的几段性爱视频,邓老板马上报了警。
就在海盐警方对吴某进行通缉时,邓老板在桐乡的大女儿也收到了妹妹与吴某的性爱视频邮包。
原来,早在2009年7月,邓老板还在义乌做生意时,在路对面网吧上班的吴某经常来邓老板店里玩,认识了暑假在邓老板店里帮忙的小女儿小萍。
24岁的吴某来自湖南,比小萍大一岁,两人很快发展成恋人关系。当时的小萍还在武汉读书,痴情的吴某也到了武汉,二人开始同居。
期间,在小萍的默许下,吴某用MP4录下了他与小萍的性爱视频。2010年,因在交往中常常感觉小萍父母对自己有成见,瞧不起自己,吴某选择了与小萍分手。
到了2011年10月,吴某欲和小萍重修旧好,但遭到了小萍的拒绝。吴某对此愤愤不平,遂起报复之心,伺机以性爱视频向小萍家人勒索钱财。
今年7月16日,吴某将载有他与小萍性爱视频录像的U盘,通过快递寄给了小萍父亲,并以在互联网上公布视频相要挟,要求小萍父亲向他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35万元,但遭到了小萍父亲的拒绝。
吴某一招不成又来一招,8月1日,吴某将视频寄给了小萍的姐姐,并威胁要向他提供的银行账户汇款人5.5万元。
吴某要挟说,如果小萍家人不给钱的话就会在海盐、义乌、萧山和桐乡这些地方把视频公开,因为海盐、义乌和桐乡这些地方,小萍家都有产业,萧山是小萍老家,他想让小萍一家都无法见人。
警方在调查时联系到了吴某的亲属,最后吴某迫于压力,在亲属的劝说下,于今年8月16日投案自首。
2012年12月20日,海盐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作案工具MP41部、U盘2个、邮政特快专递2份、邮件包1个及身份证复印件2张,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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