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港澳居民通行证启用 1月2日起开始接受申请
2012年12月29日 08:48:00来源:
北京晨报
新版港澳居民通行证启用
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为提高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启用新版通行证。新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明年1月2日起开始接受申请。
据了解,新版的通行证由公安机关签发给定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未满18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记者从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处获悉,旧版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持证人旧版通行证损毁、有效期不足6个月可以换领新版通行证。如旧版通行证有效期超过6个月,持证人要求提前更换新证的,可向受理单位预约后办理。新版通行证的签发机关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不变。
标签:港澳居民通行证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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