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2年的最后一天,也是教育部要求各地原则上应于2012年底前出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方案的最后期限。备受关注的北京方案终于在“大限”来临前一天正式公布。同一天,同样备受关注的广东、上海方案也相继公布。至此,全国已有14个省市拿出了各自的异地高考方案。
已公布的三地方案中,均对随迁子女就读地升学设定了一定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拥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情况均成为各地在制定方案中重点考虑的因素。
与居住证相衔接
家长须符合要求并积分达标
上海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昨天下午公布。根据这一框架性方案,上海将于2014年实施与《上海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升学考试的具体方案,届时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沪参加高考。
《方案》明确,随迁子女高考将与《上海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其子女可以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另个其子女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据悉,上海自2002年起已实施人才引进居住证制度,持有人才类《上海居住证》人员子女等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可以在上海参加中、高考。此外,上海已从2008年起开放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随迁子女中职毕业时,可以同沪籍中职学生一样参加上海高职自主招生。与此同时,在2012年探索实验的基础上,上海2013年将正式推出随迁子女参与“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自主招生。
分三步四年解决
随迁子女2016年可参加高考
根据城市承载能力,广东省以2013年、2014年、2016年为三个时间节点,分步骤分层次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高考的问题。从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的异地务工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粤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粤籍考生同等录取。
根据广东省政府日前出台的《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广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方案中除了对积分入户家庭子女没有做任何限制外,其余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高职考试和高考均与居住证等挂钩。
广东省教育厅表示,这也是根据广东特殊情况来考虑。作为外来务工人员第一大省的广东,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365.4万人,其中外省户籍188.1万人,平均每年级20多万人。如不设准入条件,每年将有超过20万的随迁子女进入高中阶段就读,按现有学生测算,仅珠三角地区将至少增加200多所初中和高中。
方案同时要求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于2013年3月前制定随迁子女异地中考的实施办法,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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