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妹”之父落马引发的思考
文/沈志远
父亲房管局长,女儿十数套房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如此诸多的关联,无法让人不浮想联翩。时下,普通人购房要花费掉几十年的血汗钱,而“房妹”尚在读书就坐拥11套房产,如此天壤之别岂能令人心安?!
笔者认为,此次的“房妹”事件黑暗重重,处处弥漫着权力与腐败的气息。首先,政府对经适房控制得十分严格,如果不是弱势群体中的低收入者或低于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住户,是没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子的。而经记者调查发现,翟某的女儿一人竟拥有两张身份证,且号码不同、原籍不同,此般“神通广大”符合户籍管理条例吗?在户籍与限购关系密切的语境下,如此做派,着实不能服众。
二则,翟某称,网上所举报的某小区的房产在其女儿名下,但并非经济适用房,而是商品房和商铺,其中大部分是十几平米的商铺。翟某称,自己的妻子“做生意一二十年”,因此家里有“经济积累”,并投资了房产,挂在女儿名下。而其女儿的“购房”行为恰恰就在翟某的任期之内。如果是合法“做生意经营所得”,为什么不敢堂堂正正把所有房产办在夫妇双方的名下?把11套房产以转移公众视线的障眼法,全部办在其女儿名下,在笔者看来,此举绝对不正常。翟某身为房管局长,利用职务之便,让其妻经营房地产生意,并且开发的正是经济适用房。这样的夫妻搭档,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把属于住房困难人员居住的经济适用房据为己有。
第三,郑州市房管局的回应虚与委蛇,先是否认这些房产是经济适用房,后又撇清本部门与被举报人的关系,就是不提供能证明翟某一家清白的关键证据。其实要获得证据并不难,难的是有关部门愿不愿意去调查,或者更确切的说,愿不愿意公之于众。事实上,在之前房管局的回应中,就间接证实翟振峰因家人开公司而违纪,但为何没有做细致调查,仅仅对其以免职处分,是否也有不察之嫌,亦有袒护之意。
在笔者看来,房妹事件所反映的社会不公平现象,并非特例,也并不罕见。这仅仅只是一个缩影,在权贵主导的社会格局之下,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日益悬殊,社会阶层严重割裂,权贵与平民之间缺乏基本信任,已经形成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并埋下制造社会动荡的隐患。这并不是长久之计,因而笔者呼吁,司法机构和相关部门能够追根溯源,查清“房妹事件”的真相,查处翟振峰的违法违纪行为,给公众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公平。
一波三折的“房妹”事件终于立案了。但人们更加关心的是,除了须将翟振峰的问题查个水落石出,更应该和盘托出翟振峰弥久不倒传奇背后的真相,而立案,也才仅仅算是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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