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改委检讨强奸罪 团体倡改名取消“强奸罪”
2013年01月09日 15:15:05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建议,将“强奸罪”的范围扩阔至肛门和口腔,法改委仍倡议保留“强奸”这罪行,但拟新增“不是以阳具作出的‘性插入’行为”。但有妇女团体认为“强奸”一词有标签性,建议法改委取消“强奸”罪,并以“性插入行为”法例一并处理两项罪行。
法改委正检讨强奸及其它未经同意下进行的性罪行,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昨邀请多个团体表达意见。多个妇女团体如风雨兰、关注女性暴力协会和华员会社会工作主任职系分会等,均对法改委建议扩阔“强奸”的定义表示欢迎。
但有团体认为,新法例不应保留“强奸”一词,指要受害人再要在法庭上证明会令她们的尊严受损。幸存者权益关注小组代表则关注,过往甚少性罪行的受害人能成功申请在屏风后或以录像作供,批评此举令不少受害人不敢提诉。
法改委性罪行检讨小组成员张达明昨在听取团体意见后,说会在日后提交政府的报告书,加入团体意见,并加以考虑。法改委向立会提交的《强奸及其它未经同意下进行的性罪行》咨询文件,咨询期将至下月28日,法改委说,会分两阶段继续提出其它有关性罪行的建议。
标签:强奸罪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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