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11日专电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乌梦达、吴涛、扶庆
广东东莞市东坑镇一项“民心工程”因涉嫌官员入股牟利等诸多违法违规问题,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中国网事”记者追踪调查发现,东坑镇公安分局“吴副局长”担纲“业主”的第十栋楼,其开发商的公司注册资金只有5万元。其中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吴副局长”哥哥吴某康,实际注资只有500元,占1%股权。
知情人介绍,按当地一般行情,仅第十栋大楼项目的总投资和总价值至少在千万元以上。问题是,这个实际注资500元的吴某康,凭什么去开发建设投资上千万元的项目,投资回报如何?“吴副局长”出面“监工”,与这个公司存在什么关系?
法定公开的信息为何要“保密”?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媒体正是按图索骥,找到了“担纲”第十栋楼业主的当地公安分局“吴副局长”。
然而,记者10日再次来到现场,这些标志牌却不翼而飞。施工现场还有四五十名正在等待工钱的建筑工人,他们告诉记者,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有一群“不知道哪里过来的人”,把这10栋楼的建筑信息全部撕掉拿走了,上面有开发单位、建筑单位的名字、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而在此之前,一些工人称,接到“上面通知”,把外墙挂的所有和商铺招租有关的横幅、标语都撤下来。
因为工地依法公示的信息消失,记者再度找到东坑镇政府,要求查看“民心工程”的开发商信息。接待记者采访的东坑镇党委委员拒绝了记者的要求,理由是:虽然这是应该公开的信息,但是东莞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所有的报建文件都已上交给纪委调查人员,“关于这个项目,东坑镇规划和国土部门目前什么文件都没有”。
记者就此向东莞市纪委求证,发现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材料,如今变成了“保密信息”。以下是记者采访对话:
记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信息是国家明文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我们想查看一下。
纪委新闻发言人(以下简称发言人):正在调查,现在不方便提供。
记者:那我们在哪里可以查看这些信息?
发言人:你们可以向东坑镇政府要。
记者:但东坑镇说材料都在纪委,他们什么都没有。
发言人:哦,这也不奇怪,他们把原件给了纪委调查人员。
记者:法律明确的公开信息,怎么现在成了保密信息,不能给记者看呢?
发言人:正在对这些业主调查取证,现在公布,不利于纪委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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