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我被绑架了!”
1月19日凌晨0时22分,实名认证为“爱心早餐行动公益项目发起人、艺人总监、制片人”的新浪微博网友“梁春华Gordon”连续发布多条微博,说“我被绑架了,SOS”,并@平安中原和其他知名网友。
微博发出一个小时,被转发评论200余条。众多网友担心梁春华的安危,有网友拨打110,并向警方提供梁的联系方式,希望警方能手机定位,快速破案。随后,有网友称警方已介入。
然而,对梁春华处境一边倒的担心被一条评论打破。当日凌晨2时许,网友“鲁燕玲”评论:被绑架还能发微博?网友意见相左,有网友认为,能发微博,为何不打电话报警?自称了解梁春华的网友“秦小九”坚称梁春华肯定遇到危险了,“梁哥(梁春华)不会拿自己的名誉开玩笑。”
而到了当日上午12时许,梁春华删掉自己求助的部分微博,并称:“现在确实没事了,详细情况有时间给大家解释。”删微博的行为让部分网友开始怀疑事件的真实性。网友“8字节”称:事情肯定是假的。
“绑匪”
绑架还请他吃饭、带他洗脚?
1月19日下午,庙李社区警务室门前,梁春华口中的“绑匪”邵某正在抽着烟。
“我大半夜去网吧,没想到碰见梁春华。”邵某说,1月19日凌晨,他在农业路和经三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网吧上网,看见梁春华,想问问他什么时候还钱。“他欠我3万多元,快过年了,都想有点钱‘垫’着。”见到梁春华后,邵某请他在陈寨吃了饭,随后就在大街上转悠,快凌晨3点,住进了一家洗脚城。
“这是绑架吗?绑架还请他吃饭、带他洗脚?俺就是想要回自个儿的钱!”邵某说,1月19日,他和梁春华一起吃过早饭后,就回家了,邵某的朋友赵某开车带着梁春华往科技市场走,走到文化路三全路附近,一堵车,梁春华跳车跑了。
和邵某一起在庙李社区警务室门口等梁春华的,还有梁春华的“债主”何先生和崔先生。“平常找不到他,知道他在这里就来了,就想问问他什么时候还钱。”崔先生说。何先生出示了一张欠条,“这是他去年4月份亲手写的,还有他的指印。”欠条显示,梁春华欠何某8万多元钱。
邵先生称他们三个都是河南科技市场的商户,“他跳车是怕去科技市场见债主。”三人均称,中午有科技市场的15个商户在警务室门口等着,“都有生意,商量后轮流值班等梁春华。”
发帖人
他们要账的方式太过激
梁春华说,他和邵某之前是朋友,他确实欠邵某3万多元钱。梁春华说,他和邵某等人在陈寨吃过饭后,被他们拉去洗浴中心,那里人满了,就去了足疗店,“我是被他们硬拉过去的。”
在这期间,梁春华通过手机发了2条求救微博。后来,“绑匪”拿走了他的手机、眼镜和背包。1月19日早上,邵某等人把电话还给了梁春华,让他和家人联系筹钱,梁春华此时又发了几条求救微博。随后,在车行驶到三全路索凌路附近时,梁春华趁着堵车,拉开车门跳了下去,随后报警。
“我确实欠他们钱了,但他们要账的方式太过激。”梁春华说,他目前有20多个债权人,欠有40多万元,他没有刻意躲着债权人,只是个别债主要债要得他无法正常生活。
目前,梁春华已和邵某、赵某和解。在庙李警务室,赵某向梁春华道歉,梁春华也承诺会尽快还钱。
梁春华说,他并没有刻意躲着哪个债主,除非个别人要债要得打扰了他的正常生活。同时,他也表示,希望债权人善待债务人,宽松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可以减少还款的周期。
警方
“求救微博”措辞太夸张
昨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联系了处理此事的民警。
当记者说明来意后,民警称:“他就是在瞎编,这连非法拘禁都不算。”
民警讲解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非法拘禁罪,是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把人限制在一个固定的区域内使其无法自由行动;绑架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索要钱财,“我们做笔录时问梁春华,发现他是自愿跟随要账人的,人家没有把他限制在一个固定区域内,中间他也没有向对方提出离开的诉求。被绑架的事实是不存在的。”
民警说,这还够不上“报假警”,这次事情是以批评教育为主。
“主要让邵某在要钱时注意方法,也提醒梁春华不要在微博上乱发东西,还让他尽快还钱。”民警说。
学者
要给自己的微博言语把关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专注于网络传播研究的副教授李凌凌说,微博是一个相对公开的传播平台,它赋予每一个公民公开说话的权利;同时,它也是“自媒体”,微博内容的把关者是自己。所以,自己在享受公开说话这个权利的时候,也要承担“说话负责”这一义务。
“不能拿私下说话方式来公开说。”李凌凌说,公共平台上的信息接收者,不知道具体语境,难免会误读。即使微博有“自净化能力”,发微博者在发表言论时,心里也应该掂量一下,给自己一个无形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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