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全国同志
人民网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 王甲)近期,有网友给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留言,反映“人民警察休假难”的问题。网友表示,按照规定公安民警可以享受每年55天的带薪休假,但是西藏好多民警几年都没休过假。希望各单位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民警休假。
1月18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对此作出回应,表示为有效缓解公安民警的工作压力,自治区党委、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全区公安机关增加了警力。随着新增警力的陆续到位,西藏公安民警因工不能休假的问题将得到大幅度缓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全国书记: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阅我的留言,我想咨询下,关于公务员队伍中人民警察的休假问题,有关规定上说,人民警察可以享受每年55天的带薪休假,西藏的警察一直致力于维护全区的稳定和谐,但是这个休假的问题怎么那么难呢?好多民警几年都没休过假,近年来,全区扩充了公安队伍,现在能否保证我们的休假,我建议每年分六次休假,没两个月放一批,这样各个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的安排休假。 敬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人民警察休假问题”一事,现请区公安厅答复如下: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自治区主要领导十分关心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多次对从优待警有关事宜作出重要指示。为有效缓解公安民警的工作压力,区党委、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全区公安机关增加了警力,随着新增警力的陆续到位,西藏公安民警因工不能休假的问题已得到大幅度缓解。
西藏地处反分裂斗争第一线,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全区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肩负着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长期以来,西藏公安民警充分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和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忠诚履行“高原人民警察、祖国忠诚卫士”的光荣职责,一批又一批公安民警为之献出了青春热血甚至宝贵的生命。西藏公安民警一定会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人民警察肩负的特殊使命和严格的纪律要求,牢记公安先烈为西藏的稳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继承发扬西藏公安机关在反分裂斗争的考验熔炼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扎实的措施,努力为建设富裕西藏、和谐西藏、幸福西藏、法治西藏、文明西藏、美丽西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书记:您好!我与爱人及小孩的户口均在西藏。想在小孩上初中前带她去欧洲旅游一趟,以增长见识。但西藏的户口办个护照实在太难了。据我所知,在内地最快一周可办到护照。 诚望能够实现我们的愿望。 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办理护照难”一事,现请区公安厅答复如下:
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在办理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程序予以审核审批,保证签发规范的安全。
经过我总队向网友本人讲解我区出入境办理出国手续的相关规定,网友表示非常理解,并对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所做的情况说明表示感谢。
【网民留言】
陈书记,您好。能否试着开通林芝到长沙的航班?或者试着在元旦、春运、夏运等时节开通此航班,因为林芝地区湖南人也挺多的,每次坐飞机都要转机,比较麻烦。如开通的话,群众出行方便了,航空公司也有赚头了。此建议仅供探讨,具体实施估计还有很多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盼回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能否试着开通林芝到长沙的航班”一事,现请区民航局答复如下:
我局作为区内民航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区内航空客、货运,航空运输服务保障以及机场所属区域的交通管制,并在民航西南管理局授权下行使区内航空安全和市场监管职责。网民提出的航班开辟建议,需要由航空公司依据相关情况确定是否开辟,为积极落实网民意见,经我局与执飞林芝航线的国航西南分公司以及西藏航空公司协调,国航西南分公司和西藏航空公司就林芝—长沙航线开辟做了如下意见反馈:
一、航线设计及验证问题
因林芝—长沙航线从未执行定期航班,其航路为全新,无成熟的可供参考的具体航路数据及各项飞行指标数据,如要开辟此航线,需成立专门项目组对该航线进行航路数据测算和精确的航空器适航验证,其程序复杂,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
二、林芝机场飞行条件受限
林芝机场是世界上飞行难度较高的机场之一,因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其适合航班起降时间仅在上午,加之目前林芝机场无法提供航油保障,飞机需要携带较多油料,长航距易造成航班减载飞行,在航班运行保障上存在较大困难。
三、航班市场有待培养
根据国航2012年旅客统计数据显示:林芝到长沙方向的客流量仅为500人左右,且集中在节日前后进出藏时间段,客源较为有限,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如航空公司未开设一条航线的正班定期航班,民航局不允许在该航线执行加班或投入临时运行航班。因此,元旦、春节、夏运等时节短期开通此航班的设想难以实现。
四、条件成熟后积极开通该航线
国航西藏分公司将密切关注林芝—长沙航线客流情况,待客源需求满足航班运营时,国航西藏分公司将及时向国航总部建议开通此航线的运营。
【网民留言】
书记好,我和妻子都是西藏长期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可否生育第二胎?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日趋严重,加上西藏长期在藏汉族干部背井离乡在外工作,不能尽孝,家里老人希望能多有几个亲人在身边,缓减老人孤单寂寞的晚年孤独,这也是对西藏汉族长期在藏汉族干部的一项民生暖心政策。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夫妻双方都是在藏汉族干部能否生育第二胎”一事,现请区计生委答复如下:
根据1992年自治区政府下发的《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06号),该办法第二章七条规定:“凡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及家属(含城镇居民和户口落农村者)均按国家对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的要求,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经与网友联系,该网友夫妇不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允许生育第二胎的政策范围。因此,该网友不符合生育第二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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