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 2011年上半年开始的中国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超过90%的登记选民参加投票。
记者22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878个县(市、区)和33281个乡(镇)选举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召开了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县级人大常委会和县、乡两级政府领导班子组成人员。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中国2010年修改选举法后的首次换届选举。据介绍,选民参选率和选举成功率均较高。参加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登记的选民达9.81亿多人,参加投票选民占登记选民的90.24%,选出县级人大代表597794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登记的选民达7.23亿多人,参加投票选民占登记选民的90.55%,选出乡级人大代表1942388人。县乡两级一次选举成功选区分别占选区总数的99.27%和99.29%。
选出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比上届都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也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比例分别降低4.37%和2.42%,少数民族和归侨代表比例依照法律规定得到保证。
2010年新修改的选举法,明确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贯彻“城乡同比”的要求,主要是通过做好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工作来落实的。各地严格按照各选区选1至3名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规定来划分选区。县级划分农村选区240854个,占选区总数的69.44%,比上届上升5.82%。乡级划分农村选区833542个,占选区总数90.99%,比上届上升1.62%。各地普遍以户籍人口为基数,结合人口普查统计数据,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县级农村选区分配代表名额408190名,占代表名额总数的67.69%。这表明,“城乡同比”原则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
目前中国流动人口已达2亿多,其中绝大部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于流动人口参选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各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利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对外出人员进行统计核实;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书面委托,利用传真、短信、邮件等方式,加强与外出选民联系;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户籍所在地的选举机构发函联系,帮助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等,较好地保证了流动人口参选。
从统计数据看,流动人口中,“落地参选”的选民分别是县级为711万多人,占登记选民总数的0.72%,乡级为311万多人,占登记选民总数的0.43%。委托投票的选民县级为8076多万人,乡级为6722多万人,分别占选民总数的8.23%和9.29%,除去因文盲或残疾等不能书写的少数情形外,委托投票的主要是流动人口。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返乡参选。但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大、流动频繁,一些人长期在外联系不上,返乡投票成本高,委托投票和“落地参选”程序复杂,导致流动人口的参选率不高。今后还需要完善选举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简化流动人口参选程序,提高流动人口参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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