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即将来临,喝酒聚会自然不会少,不过请一定要记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公布了春节期间市区交通管理方案:春节期间酒驾、飙车等行为都要受到严查的哦。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公布了春节期间市区交通管理方案。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方案以1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123号、124号令,以及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为基准,对节前和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做了最新规定。
“加大了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处罚力度,违反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昨日,围绕《新实施办法》及春节期间交管方案和节后成都市交通管理的变化,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城区飙车逮到罚2000元
“春节期间城区的交通环境与平时会有一些变化。”该负责人称,节日期间聚会喝酒的情况较多,乘车人与驾驶人共同饮酒的,应当劝阻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乘车人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酒后或者醉酒驾车,应当主动拒绝乘坐,并劝阻驾驶人驾驶机动车。
春节期间,城区道路车流量比较小,一些司机可能利用这一时间段飙车,对此《新实施办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处驾驶人2000元罚款。
运渣车春节照样严查
从上个月24日起,成都市交警对违法运渣运输“宣战”。昨日,交管局明确表态:春节期间不会松懈对运渣车的违法查处。
“目前针对运渣车违法处罚,都是根据两部令和《新实施办法》。”该负责人介绍,《新实施办法》第17条规定,从事垃圾、煤炭、工程渣土、沙石建材等散装物品运输的机动车,未采取封闭化运输的,禁止上道路行驶。
其次,第18条规定,从事客运、危险物品运输、工程渣土运输、驾驶培训等车辆应当实行公司化管理,禁止挂靠经营。
“电马儿”闯祸要倒查卖家
从即日起,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查处力度,也将加大。根据《新实施办法》,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由7种增加到9种,尤其加大了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处罚力度,违反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
此外,交管部门从即日起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依法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登记时应当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车辆合格证明,并交验电动自行车。
“《新实施办法》第23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不予登记。”负责人介绍,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生产者、销售者与使用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闻背景
成都9成“电马儿”超速超重
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相关标准,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均将禁止上路。而据不完全统计,成都是与江浙、天津并列的三大电动自行车产地之一,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就达300万台。华西都市报记者曾调查发现,市面上几乎90%的“电马儿”车速、重量都超标,按照文件精神,属于应淘汰范围。
同步播报
秀川路新增电子眼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保障城区道路的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交管局于即日起在武侯区秀川路开通1套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车辆在该道路上禁止实线变道和调头,违反的司机被电子眼抓拍后,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交管局民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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