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厂桥致1死4伤车祸案肇事司机获刑2年
2013年02月07日 07:07:30来源: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唐薇佳 李斐斐) 去年9月在厂桥小学门口发生的1死4伤交通事故案,近日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司机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获刑两年。
去年9月17日下午,张某开车到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的厂桥小学准备接女儿下学。她把车停在学校门口西侧的人行便道上。当时便道上都是正在接孩子下学的家长,还有不少学生,约二三十人。十几分钟后,女儿从厂桥小学出来上车,坐在后排。张某将车打着,并把手刹松开,她感觉座椅不舒服,就弯腰调整。此时,汽车开始溜车,怕撞到人的张某一时慌神,想踩刹车,慌乱之中却踩中了油门。汽车冲向人群,撞到5名被害人,造成1死4伤的严重后果。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西城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为了孩子及他人的安全,请勿在学校等人员密集地随便停车。同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司机应注意保持头脑清醒,避免操作失误,造成伤害。
标签:一审判决 严重后果 交管部门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责任编辑: 吕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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