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讲话
2013年,新疆将继续实施“民生建设年”,实施25类100项重点民生工程,总投资超过620亿元。
2月6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重点民生项目安排计划,强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此次会议是自治区党委“新春好开局实干促落实”七大系列活动之一。
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卫作了《2013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的说明》,今年初步确定了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住房保障、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提升、农村“畅通富民”、困难患者医疗救助、教育保障、市场物价控制等25类100个项目,中央安排资金439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181亿余元。
此外,今年重点民生工程的一大特色是,将重点民生工程由自治区层面适当延伸到地州层面,在每个地州市选择一个当地急需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列入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支持的范围,自治区财政予以适当支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听取汇报后表示: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及最多的是民生工作。在新疆来讲,民生工作是政治问题,是保证“两个可持续”和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民族团结的需要,是提高各级执政能力的抓手,更是各族人民的期盼,一定要全力以赴,持续推进,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3年的重点民生工程是2010年以来自治区实施重大民生工程的延续,要继续突出‘基础性、普惠性、连续性、针对性’的原则。”张春贤说:“要按照‘百姓真的实惠、群众受益面广、经费有保障,年度目标明确’的要求来把握,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把好事办好,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记者林庆霞新疆日报记者卢民一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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