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公司未将新人婚礼入场拍全遭起诉索赔
2013年02月11日 10:14:26来源:
京华时报
婚礼当天的视频缺了新人入场、新郎讲话等情节,徐先生夫妇起诉婚礼策划公司老板李某,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万余元。近日,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徐先生夫妇诉称,他们与李某签订的婚庆服务合同中,约定由李某的公司负责婚车、婚礼、司仪以及摄像、刻盘,并交付定金2000元。但婚礼中的重要情节,如新人入场、主婚人及新郎讲话等内容却未能录制。徐先生夫妇认为,李某的行为使婚礼特定纪念品中的重要情节永久灭失,给他们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精神伤害,故起诉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退还服务费4000元,并双倍返还定金。
李某辩称,由于原告方亲属不慎将摄像机绊倒,导致没录上。李某认为退还所有费用不合理,也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庭审最后,李某称录像缺失部分可以协商,但最多赔偿1600元。原告方则不同意调解。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标签:责任编辑: 沈正玺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