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2月26日专电 贵州茅台和五粮液近日收到相关部门开出的我国反垄断史上的最大罚单。专家指出,生效已逾4年的《反垄断法》正在破除坚冰,此举必将震慑到包括汽车、高级服装和体育用品在内的多个行业巨头。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47条,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本次罚单上,贵州茅台被罚2.47亿元,五粮液被罚2.02亿元,均占其2012年销售额的1%。欧盟曾对英特尔开过10.6亿欧元的罚单,相当于其上年销售额的4.15%。不少人因此议论,对白酒巨头罚得太少了。
“绝对额不算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表示,“罚款不是终极目的,促使企业整改才是。罚款之前根据执法机构的检查,茅台废止了违反《反垄断法》的营销政策,有利于其获得一定的宽大处理。”
专家指出,类似于白酒这样的“纵向价格垄断”行为,在汽车、高级服装和体育用品等多个行业也普遍存在。这次反垄断“板子”打在茅台和五粮液身上,可以对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巨头企业起到震慑作用。
有观点认为,茅台五粮液已进入奢侈品序列,且其涉嫌的“纵向垄断”,对竞争的抑制程度要比“横向垄断”轻得多。应把调查重点放到关系国计民生的、影响百姓普遍利益的“横向垄断”行为上去。
财经评论员余丰慧指出,茅台五粮液挨罚是个好的开端,但还远远不够。要对其他垄断企业的垄断价格、囤积居奇行为依法查处,比如通讯企业和石油巨头等。
消费者如何索赔
茅台实施“最低限价令”等违反《反垄断法》的营销政策,直接受害者无疑是购买茅台的消费者。因为“最低限价令”的存在,使消费者失去了以更低价格购买茅台的机会。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50条,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反垄断法》的首部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可直接起诉垄断企业。由于反垄断案件中存在原告举证难的特点,针对部分垄断行为,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应该说,这部司法解释为公民起诉垄断企业提供了便利。但时至今日,消费者起诉垄断企业的案例仍然不多,获得赔偿的就更少。以茅台为例,一位专家分析,可能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买的不多,觉得打官司划不来。二是观望心态,等待别人打官司自己获益。三是茅台酒的消费中有一部分是公款,没有诉讼的动力。
“不过,随着《反垄断法》的实践普及,相信今后由消费者发起的诉讼会越来越多。”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徐士英认为。
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刘旭指出,今年1月1日生效的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认为,针对茅台这样的价格垄断行为,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作为“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判处违法企业把多收的价款经消费者组织返还给消费者。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情况,究竟如何操作,还需各地消协摸索。
近期,酿酒板块持续震荡调整。以贵州茅台为例,截至2月25日午盘,其股价较去年6月266元的高点已跌去了三成。茅台、五粮液收到“天价罚单”的消息,也令前几日小幅反弹的白酒板块再次大幅下挫。
对茅台造成打击的不单单是反垄断调查。由于限制三公消费和节假日送礼,加之社会库存过大,高端白酒遭到甩货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上海杨浦区一位经营礼品回收生意多年的老板告诉记者,飞天茅台现在的回收价是750元,而往年可达1000元以上。“现在不太敢收这款酒了,怕以后价格还要跌。”
在京东商城,53度飞天茅台的售价已经从早先的2000元左右下跌至1268元,买一瓶还送一瓶价值400元的白酒。
国都证券分析师卢珊指出,随着销售淡季的来临,预计高端白酒量价还将继续下跌。今后反腐、反浪费力度不会放松,高端白酒的消费仍将被抑制。随之而来的将是企业业绩的压力,预计很快会反映在报表上。
东兴证券研究员刘家伟表示,改革开放以来白酒经历过1988—1992年和1998—2003年两次深度调整期。预计在去行政化消费的压力下,第三次深度调整已经开始,白酒自2004年以来的黄金期或将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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