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沈阳的董先生现在心里很烦,他乘坐东方航空公司飞机时,几件托运的古董被严重损毁,据他说,这些古董的总价值上亿元,但是现在航空公司却只愿意按照每公斤100元的标准来赔偿他。
据报道,去年10月份,安徽合肥的藏源文化公司和艺博文化公司同时向董先生发出邀请,希望他能将藏品带到合肥,公司将邀请几位资深专家为董先生的"宝贝"进行鉴定。
董先生兴冲冲地带着家里的30件收藏品去合肥参加鉴宝活动,结果在飞机落地时发现,托运的8件瓷器已经被严重损毁,成了碎片。《天下公司》找到了董先生本人,他介绍了是如何包装这些瓷器的。
董先生:你知道那个带条的,还有带孔有气泡那个包装材料吧,用它们还有海绵这类东西包裹之后,一个挨着一个挤好了放在旅行箱、拉杆箱里的。
2012年10月12日22点35分,董先生乘坐的东航航班在合肥骆岗机场降落。在托运传送带寻找自己的行李箱时,董先生发现,有运货工野蛮地搬运着行李箱,旅客托运的物品被乱扔、乱摔,甚至被踩在脚下。
董先生:人不多,一共那个飞机坐也就是6、7成人,托运的行李没几件,等我到骆岗机场取行李的时候,我看着电动车过来,装着东西,运货工又踩、又扔、又砸,我就在那等着,传送带从外面传进来,我拿下来就打开,箱子上面都已经塌了,我一看就完了,有一些都碎得像沙片似的。
发现自己托运的瓷器受到这么的损毁后,董先生立刻与东航的工作人员交涉。在谈及赔偿问题时,董先生说这8件瓷器加起来,总价值超过一亿元人民币。但是东航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他们的规定,只能按1公斤100元标准赔偿。
董先生:最保守过亿,他问我得交多钱,我说一折也得拿一千万,他说得跟沈阳的领导说一下,正好当天是星期五,他说礼拜六、礼拜天休息,礼拜一给我打电话,让我礼拜二过去。星期二,沈阳领导跟我谈,我说你们认为你们东航一点错误没有,你们可以不赔我,他说不是,全是我们的错,今后我们对员工加强教育。
10月15日,董先生接到东航工作人员的电话,表示领导想与他商谈赔偿事宜,让他到骆岗机场去。在机场,东航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公司对董先生托运的东西破损表示遗憾,但最终还是得按1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对于这样的答复,董先生当然无法接受。但是,后来媒体开始关注这件事情时,情况似乎又有了转机。
董先生:电视台记者、报纸记者到东航办事处,他们还是说得按他的标准赔偿,1公斤100块钱。电台、报纸都走了以后,他们让我留下电话,说具体情况再跟我联系。晚上他们给我打电话,问为什么找媒体,是不是不太合适?我说这是你们沈阳的领导当时在骆岗机场告诉我说,你随便找媒体,这是你的自由。
尽管东航方面的态度有所松动,但是关于究竟能给予董先生什么样的赔偿,却并没有明确的说法。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半年了,董先生至今也没有得到东航的回复。
董先生:他说他们在积极跟总部联系,第一次报道这事的媒体在做后期,人民网昨天跟我联系,也想做后期维权方面的报道,我没咨询过律师,电视台和报社都有律师了解释一些,现在进展到什么程度,我还在等。
关于最后的赔偿金额,董先生自己说,他的底线是一千万。
董先生:有明代成化龙纹瓶、唐代盘口瓶、宋代瓷壶、康熙乾隆珐琅五彩大梅瓶,我不想讹谁,那么多好东西,有的5、6件,哪个都值几千万,我当时提1千万就可以了,这是我的底线。
据了解,民航局2006年3月1日实施的164号令--《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三条中规定,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有律师认为,董先生携带贵重物品登机,在办理托运时,应该明确告知是贵重物品,并且属于易碎品,最好做保价处理。而航空公司则有义务对乘客做出提醒。在本案中,双方都有责任。但是,航空公司的这种赔偿标准只能适用于普通物品。对于贵重物品,再适用这个赔偿标准显然有失公平。
律师建议,如果消费者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可以考虑诉讼。不过,前提是,董先生和东航必须找到一个权威的鉴定机构,为董先生损毁的物品进行评估和鉴定,然后根据最后的价值进行赔偿。同时,现在航空公司的托运质量屡屡遭到诟病,有人也提出建议,消费者不要将贵重物品进行托运,最好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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