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王希、张晓松、钱成)中国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月份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2%,环比上涨1.1%,分别比1月份扩大了1.2个和0.1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认为,春节因素是影响2月CPI同比涨幅扩大的主要原因。
由于今年春节在2月份,节日期间鲜果、蔬菜、水产品和肉禽等食品的消费量增加,加之冬季雾霾天气对交通运输也有影响,拉动了价格上涨。
据测算,在2月份CPI同比3.2%的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2.1个百分点。其中,2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影响CPI同比上涨约1.98个百分点。
从更能反映价格变动最新情况的环比数据看,节日期间食品价格的上涨影响也非常明显。“2月份鲜果、鲜菜、水产品、肉禽及其制品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1%、6.9%、5.9%和2.4%,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78个百分点,占总涨幅的70.9%。”余秋梅说,这四类食品价格上涨对CPI环比总涨幅的影响超过七成,其他绝大部分商品价格虽然有升有降,但对CPI的影响不足三成。
余秋梅表示,2月份CPI同比涨幅扩大较多,还与1、2月份同比价格指数的对比基期不同有着密切关系。今年春节在2月、去年春节在1月,春节错月造成的对比基期差异,拉低了今年1月份的同比涨幅,同时也抬高了2月份的同比涨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员张立群表示,季节性因素推升了前期CPI涨幅的扩大,进入3月份,由于春节影响消失,加之气温逐渐升高,天气好转,有利于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和运输,食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的可能性较小,3月份CPI环比涨幅可能会回落。
综合分析食品价格、油价、货币政策以及输入性通胀等影响CPI后期走势的因素,他认为,今年全年实现3.5%左右的物价调控目标没有问题。
余秋梅说,春节前后物价的波动带有明显的季节性。从近五年春节前后的价格变动情况看,春节所在月份的CPI环比涨幅都比较高,平均上涨1.5%,春节所在月份次月的CPI环比均有所下降,平均下降0.3%,季节性特征十分明显。
余秋梅判断说,近期物价大幅度上涨的可能性不大,2月份3.2%的CPI同比涨幅可能会是近期的一个高点。只要各地继续保障重要商品供给,进一步搞活流通、降低物流成本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是可以实现的。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