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24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毛一竹、邓华宁、杨绍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今年2月25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表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为了落实这一指示精神,广州市纪委近日决定,2013年将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大监督力度,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进行比例为15%的抽查核实,虚报、瞒报的将被调岗或免职。
提高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的抽查核实比例,能否对“裸官”起到震慑作用?反腐斗争为何盯上“裸官”?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为此走访了相关部门及权威人士。
转移不明财产,“裸官”嫌疑较大
广东、江苏等省的纪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对“裸官”监督管理,严肃查办“裸官”背后的腐败案件。
反腐专家告诉记者,一些“裸官”的共同特点是:非法敛财→家属移民海外→转移不明资产→择机外逃。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2011年检察系统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同比上升27%,追缴赃款赃物计77.9亿元。“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案发前,子女就分别加入了澳门籍和澳大利亚籍,并在境外置业。罗荫国本人持有多个假身份证,用于出入国境。”广东省纪检系统一名干部告诉记者,虽然其妻子仍在国内,那只不过是掩人耳目。
近年来,“裸官”外逃、落马的案例时有发生。如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张曙光等。
2010年,四川移动数据部原总经理李向东由成都直飞深圳后失踪。有关部门认为,李向东很可能是持加拿大“绿卡”通过了一道道检查,并带走了巨额资金。2012年辽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外逃后,被曝也带走了巨额赃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认为,贪官外逃只是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最后一个环节,出逃前往往已是“裸官”。
江苏省纪委案管室主任王唤春说,跨境转移资产已经成为反腐斗争的主战场,随着国际经济往来的增多,一些贪官通过贸易项目转移资产,更隐蔽更难监控。
“裸官”勾结“裸商”,攫取社会财富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说,除了媒体曝光的“裸官”现象外,还有一种移民海外并由内商变为外商的“裸商”现象也很值得关注,有的地区相当一批中国商人拥有国外身份。
长三角某市一名商人介绍说:“近年来,投资土地比投资房地产更容易获取利润,一些商人与官员联手圈地,打着建设各类产业园的招牌从事土地经营,投入不算多,一年赚几亿元不罕见。”
这位商人说:“钱赚得快,户籍留在国内颇为担忧,于是有了移民海外的需求”,然后再回来做生意,成为外商投资者,不仅可以继续赚钱,万一有个风吹草动,也可以脚底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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