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遇黄灯抢行相撞致4死2伤 路口交汇直行车辆先行
2013年03月25日 08:03:40来源:
北京晨报
大货车司机郑某在信号灯已变为黄色的情况下,加速抢行左拐,结果与同样抢行的姚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姚某在内的车上4死2伤。经交通队认定,郑某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近日郑某被大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去年8月11日夜,郑某驾驶“福田”牌重型货车从单位出发外送水泥,当行驶至大兴开发区荣京街西口时,郑某驾车欲由西向北左转。当时交通信号灯变为黄灯,但郑某并未停车,反而加速抢行。这时姚某驾驶桑塔纳小汽车由东向西直行,在看到前方黄灯时他也未减速,结果与郑某驾驶的大货车相撞。因冲力巨大,两车严重损坏,姚某及其车内乘客4人死亡,2人重伤。
在大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郑某的单位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对郑某表示谅解,大兴区检察院依法建议法院对郑某从轻处罚。
标签:黄灯|抢行责任编辑: 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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