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石化女处长“牛郎门”传闻,引出的中国石化武汉80万吨乙烯项目色谱仪招投标纠纷事件,有新的进展。
4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独家获悉,国家发改委行政复议处刚刚撤销此前做出的“不予受理的决定”,宣布将对色谱仪招投标过程是否违法进行调查。
此前,上海雷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雷波)质疑中石化武汉乙烯色谱仪招标严重违法,但发改委曾以“认定投诉已过受理期限”为由拒绝受理。
“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办将调查投诉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后,给予申请人反馈。”国家发改委行政复议处有关人士表示。
年初,网络曾热议“中石化女处长牛郎门”事件。昨日,安捷伦科技新加坡(销售)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捷伦)媒体负责人对记者称,目前,通过外部专家的彻底审查,并未发现任何有效证据证实“牛郎门”传闻存在。
发改委撤销“不受理投诉”的决定
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旗下的变色龙软件在中国化工和石化行业的独家代理商——上海雷波法人代表傅学胜,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供了一份国家发改委下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发改复决字[2013]9号),落款为3月27日。
该《决定书》称,今年1月11日,上海雷波向主管国家重大项目招投标的国家发改委寄交《关于中石化武汉乙烯色谱仪招标严重违法问题的投诉书》,投诉中国石化武汉80万吨/年乙烯项目的设备采购中存在严重违反招投标法的问题。
1月15日,发改委作出答复函称,“你司反映中石化武汉乙烯色谱分析仪和数据系统招标相关问题的投诉书收悉。经研究,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你司向我委提出的投诉已过受理时限,我委不能按照投诉予以受理。”
当时,发改委认为,从有关资料看,该招标2012年5月29日开标,2012年8月9日签订合同,由于安捷伦公司与中石化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数据系统的价格低于申请人给安捷伦公司的报价,中石化公司、安捷伦公司与申请人就供货价格多次协商未达一致,2012年12月安捷伦公司未购买上海雷波代理的软件,而是变更使用自己的软件。对此变更,申请人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所以认定投诉已过受理期限。
上海雷波认为,该违法行为发生在中标公示很久之后,行为发生后至今也无人通知自己。1月6日,通过多方咨询才得到上海雷波代理的软件被非法更换的确切消息,1月11日,向发改委正式提出投诉,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2013年1月25日,上海雷波对国家发改委作出的招投标投诉处理不服,向发改委申请行政复议。当日,傅学胜还将举报材料上报给了中石化纪委、国资委纪委、中纪委、相关国家领导人。
上海雷波请求发改委撤销此前的回函,处理1月11日的投诉书,并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此次行政复议后,发改委表示,“经审理查明,一系列证据尚不能够证明申请人得知武汉乙烯项目已与安捷伦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具体时间,因此,投诉已过受理时限证据不足,发改委决定撤销曾作出的答复函。”
安捷伦称未发现“牛郎门”传闻证据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了发改委行政复议处的电话。在未透露记者身份的前提下,该处有关人士表示,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办将重新审查投诉反映的情况,调查投诉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之后将调查结果向申请人反馈。
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对记者称,这说明国家发改委受理了相关投诉,下一步将进行调查,并按规定时限通知当事人,给出处理结果。
郝俊波认为,上述投诉的内容的调查应该不会涉及到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
郝俊波分析,发改委此次调查只会针对中石化武汉乙烯项目色谱仪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展开,而不是主要针对“牛郎门”传闻。
但不排除在调查过程中,会了解到是否有“牛郎门”存在,如果真有此事也不属于发改委的管辖范围,因为这属于行贿,是刑事案件。
但如果真有此事,也不排除发改委会向检察院等部门移交相关调查的情况。
此前,中石化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公司负责招投标的业务部门已经主动要求监督部门启动了调查。
截至目前,中石化方面还没有公布调查最终结果。
2012年5月,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公司)为武汉乙烯项目发出国际招标书。安捷伦公司参与招标并中标,并与中石化公司签订购货合同,合同中包括使用上海雷波公司代理的变色龙软件。
2013年1月6日,上海雷波方面得知,中石化武汉乙烯项目已与安捷伦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同意安捷伦公司使用自己生产的廉价软件,替换上海雷波所代理的软件。
上海雷波在1月11日上交发改委的《投诉书》中认为,签订《补充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今年年初,网络曾热议“中石化女处长非洲牛郎门”事件。
中石化当事女处长曾以有关网帖内容系故意捏造,已向北京市公安机关报案,并起诉诽谤人及首发网站。
安捷伦也委托GibsonDunn律师事务所的Warin律师对“牛郎门”传闻进行内部调查。
安捷伦媒体负责人表示,“目前,通过外部专家的彻底审查,并未发现任何有效证据证实传闻中所指的不正当的娱乐、‘牛郎’或与合同有关的敲诈勒索等行为。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相信这些传闻的真实性。网络论坛和其他媒体上经常出现关于各种话题的毫无根据的流言,有些甚至是恶意中伤,这些流言并不代表事实的真相。”
安捷伦强调,究其原因,这件事看起来是由一场商业合同纠纷引起的。由于其代理的软件未被采购,某软件代理商心怀不满。安捷伦正在对这些商务问题进行调查,已经通过法律顾问致函该软件代理商,要求提供支持其主张的相关证据。直至今日,该代理商并未给安捷伦或其委托的律师做出任何直接回应。
傅学胜称,他是收到GIBSONDUNN律师事务所的两份电子邮件,要求提供相关指控的证据材料,以进行适当的调查。不过,他并没有回复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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