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政策助长功利性离婚
天津:房市面前婚书薄似纸
为了离婚,凌晨三四点排队
从没听说过的离婚还要排队的现象出现了。
2013年3月1日至4月2日上午,天津市南开区婚姻登记处总共为501对夫妇办理了离婚手续。高峰时,人们在门外排起长队,自发组织,以发号的方式维持秩序。有人在凌晨三四点钟就来排队。这是只有“情人节”等一些寓意吉利、结婚扎堆儿的日子才会出现的景象。
南开区婚姻登记处为此增加了人手,正常情况下这里每天接待10对离婚夫妇,在采取叫号措施、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接待量仍然成倍增加。开具的婚姻记录证明也是如此,以前每天30多份,现在八九十份。
据统计,2012年,天津市协议离婚30315对,平均每周600对左右。而2013年,仅3月4日到8日这一周就达到1255对,比前一周增加了470对。
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五条”,规定出售自有住房时,能核实房屋原值的,要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依照国家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可以免税。一些人从中发现了“离婚避税”的空间。
天津有位女士办完离婚手续,顺便咨询婚姻登记员,“办复婚也是在你这儿办吗?”
婚姻登记员们对此并不陌生。天津大港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的经验是,此种离婚的当事人与正常离婚不同,他们来时“有说有笑”,即使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也从容自若。
但是,出于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只要当事人手续齐全,婚姻登记员就只能办理手续。
潘莉与丈夫方卓桥(化名)很庆幸他们的“先见之明”。他们离婚那天是2013年2月6日,之后半个多月,婚姻登记处门外忽然排起了长队。
走入婚姻登记处那一刻,这对刚过而立之年的年轻人还手牵着手。两本红色的离婚证书上留下了他们各自笑嘻嘻的表情。对他们来说,离婚只是一个法律程序,跟感情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为了买房。
办理离婚手续,他们付出的代价是110元。可如果算一笔账的话,“好处”数以万元计。他们此前名下有一套住房,想再买一套二手房,房价175万元。方卓桥对记者说,房子在他名下,如果家庭买二套房,意味着首付要交房款的六成,100多万元,贷款利率也要上浮10%。
他们办了离婚后,房产归他,潘莉恢复单身且无房,首付只要三成,贷款利率享受八五折优惠。不算利益,仅仅为了少凑50多万元的首付款,他们也得为离婚率“添砖加瓦”。
“国五条”推出之初,潘莉去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她看到,房管局也排起了队。最“疯狂”的时候,得在头天下午去排队,等第二天上午的号,中间还要换号,“一个晚上换3次号”。直到3月31日,“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仍有买房的朋友告诉他们,自己的房产中介人凌晨四点去排队。
不过,随着细则的出台,无论房管局还是民政局,队伍都没那么长了。南开区婚姻登记处从3月29日开始算是度过了高峰期,如今每天受理离婚20多对。方卓桥说,这是因为“该办的都办得差不多了”。细则陆续出来,政策临近实施,那么人们不再像最初那样有把握“避开政策”,兴许头天办理,第二天就实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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