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火车性爱派对案”宣判 仅主办人一人有罪
2013年04月12日 13:58:00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震惊台湾社会、喧腾一时的“台铁火车性爱派对”案,11日一审宣判,全案仅主办人蔡育林一人有罪,其余10多名涉案男子、女主角、现场助理、纠察员等通通没事。
据了解,台湾新北地方法院11日审结全案,合议庭认定,蔡育林有营利意图,已构成“图利媒介性交罪”,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但其余包括18名涉案男子、女助理、纠察员等均无罪,另18个男子及女主角“小雨”未被起诉。
新北法院解释,因为社会风气开放,“关起门”来举办的性爱派对,原本就难以论罪;且包车车厢,在实务上认定并非公共场所,加上女主角“小雨”,虽然年仅17岁但身高近170公分,外表成熟,不像是未成年少女。
不过,合议庭认为太荒诞,虽未违反相关规定,但将移由权责机关裁处。18个涉案男子均已遭“铁警局”裁罚,裁处每人1500元(新台币,下同)罚款;案发后,女主角小雨被少年法庭裁定“保护管束”,未再传她出庭,她曾在侦办时说“很后悔”承受极大压力,埋怨法律没保护她。
(原标题:震惊台湾社会的火车性爱派对案宣判仅1人有罪)
标签:性爱派对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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