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家属在超市买东西(记者暗访时拍摄)
监狱自开超市 家属感叹供犯人比供学生还贵
“张某某,六监区,存一千。”推开铁岭监狱会见室的门,眼前拥挤热闹的情形,让记者误以为进了银行营业厅。探监的人手拿钞票,大声报着自己所探望犯人的名字、所在监区和钱数。
会见室的另一侧也同样拥挤嘈杂,这里开有一家超市。饼干、火腿、蔬菜、水果、生活用品等摆满了几个货架子,身穿警服的女收银员在款台清点着货品的数量。结账装袋后,探监的人同样报上所探望犯人的名字、所在监区。女收银员写在一张小标签上,贴在购物袋上。一位身穿蓝色大褂的工作人员,不停歇地往返于监狱和超市间,穿过一层层铁栅栏,将购物袋送进监狱内。
不止一位探监家属向记者证实,通过正常手续,探监的家属允许送衣服进去,自带的食品和其他生活物品一律不许送。只有从监狱超市购买的物品可以送进去。每个犯人入狱后,都有自己的账号,亲属可以往卡上打钱,以供其在监狱内的消费。
“每个月都要存个五百、一千的,比供一个学生读书还费。”一位探监的大姐无奈地告诉记者,“没有办法,监狱里的东西贵。少了不够花,在里面遭罪。”
记者在会见室的超市看到,价格比外面的杂货店略高,一桶方便面外面卖4元,这里卖4.5元。但是,如果是罪犯在监狱内购买东西,价格就要贵很多。“狱警会陪着罪犯到超市买东西,要多少钱就得给多少钱,不能讲价。”一位与狱警熟识的人向记者透露。
上“机器台”工作到晚9点 花钱能享“优待”
“刚见了我哥,他在里面挺好,笑呵呵的,模样一点都没变。”几位探视完的家属,闲聊着。一位男子透露,他前后大概花了五六万块钱在监狱内部“打点关系”,所以他哥在监狱里颇受“优待”,基本不干活,顶多就干点轻巧的“零活儿”,否则,就得“上机器台”,用缝纫机干活,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早7点开始,除了午饭晚饭时间,要干到晚上9点,差不多十四个小时。
花钱能换来的“优待”,不止是少干活。一位探监者向记者透露,从不担心家人在监狱里缺吃少穿,或者受欺负。他在会见室帮家人办了电话卡。负责办卡的工作人员,直接把犯人亲属或者关系好的朋友的电话存在卡里,犯人可以拨打存在卡里的号码,但是不能接电话。“他在里面可以天天给我打电话,有事儿就都能告诉我。”这位探监者表示。
《辽宁法制报》一篇题为《铁岭监狱:五项准则迎廉洁春节》的报道称,2013年1月14日,铁岭监狱召开监狱工作协调会,监狱长闻绍研在充分肯定过去一年里铁岭监狱的反腐工作后,提出廉洁自律准则:全体监狱干警要坚定信念,不丧失根本。监狱两级领导干部严禁收受现金、代金券和礼物,基层干警严禁收受服刑人员家属、请托人的现金、代金券和礼物。
记者获悉,铁岭监狱原副监狱长张会东因先后7次收受他人贿赂81万元,201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另一名副监狱长皮德才也因涉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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