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一份检察建议引出45件非法行医刑事案
2013年04月17日 16:27:16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4月17日电(记者 胡善安)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在查处非法行医案件中,通过一份检察建议,牵出45件非法行医刑事案。截至4月16日,这些案件已经移诉的有36件,被法院判刑的有31件。
据福清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雪松介绍,从2007年8月起,犯罪分子邹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福清市音西街道开办诊所从事诊疗活动。去年7月26日,公安机关在其诊所抓获邹某。细心的检察官在翻阅卷宗材料中发现邹某此前曾先后三次被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后,仍然从事非法行医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邹某在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的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立即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而不应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
去年10月,邹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1万元。在对邹某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为堵塞漏洞,预防和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该院随即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书》,建议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福清市卫生局接到建议书后,立即组织专人对全市诊所进行专项清理,并将涉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审查后立案45件。目前,这些案件已经移诉的有36件,被法院判刑的有31件。
标签:福清责任编辑: 王霄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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