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做客新华网,与网友就“营改增”试点扩容话题进行在线交流,图为访谈嘉宾刘尚希。新华网郭小天摄
2013年4月18日09:30,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做客新华网,与网友就“营改增”试点扩容话题进行在线交流。针对“营改增”试点过程中部分企业尤其是交通运输业企业出现的税负有所上升的情况,刘尚希认为,这是一个少数的情况,不能以偏概全,不能因为少数企业税负上升了就否定“营改增”的必要性。
刘尚希表示,在去年试点过程中,有少部分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税负有所上升,但是所占比例相当低,大概就是百分之几,不到百分之十。刚开始试点时,可能达到了百分之十,后来随着试点时间的延长,这种情况在减少,目前来看已不到百分之十。因此讲,这是一个少数的情况,对大多数企业而言税负都是减轻的。所以不能以偏概全,不能因为少数企业税负上升了就否定“营改增”的必要性。
再者,部分企业税负上升有一些具体原因:一个原因是,可能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企业经营方式与增值税的征收可能不太匹配。比如交通运输行业,它采取挂靠经营的模式,一个交通运输公司下面有很多车,但是这些车都是个人的,买车、车辆维修都是要个人来负责的。对公司来说,它就不体现有购进,这样抵扣就少,税负就上升了。挂靠经营的交通运输公司,毫无疑问税负是要上升的,但是这种经营方式迟早是要改掉和淘汰的。这是一个原因——经营方式与增值税不十分吻合。
第二,在营改增过程中,有些企业对增值税怎么交不太熟悉、怎么抵扣不太熟悉,也会导致这方面的企业税负上升。还有,就是存在季节性的因素,因为抵扣对不同企业是一样的,你购进的东西多就抵扣得多,购进的东西少就抵扣得少。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企业购买了大量的设备、车辆等,试点之后就不需要购进了,这就导致抵扣少了,进而导致税负上升。
最后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就是地区性试点导致的。比如交通运输企业,它是全国性的,不是局限在某一个地区。
它承接的业务和非试点地区有关联,而非试点地区开的依然是营业税发票、不是增值税发票,这就导致其税负上升。如果全国推开,税负上升情况就会大大减少,因为区域性试点导致的税负上升可以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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