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盗窃车辆男子帮忙推车帮忙却犯法被罚1万
2013年04月27日 14:07:07来源:
北方网
他人盗窃车辆后,一男子“应邀”到现场帮忙推车,结果被警方当场抓获。日前,该男子已为这“一臂之力”付出了惨重代价,被河东区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8岁的王某是甘肃省无业青年。2012年9月1日10时许,张某(另案处理)在本市河东区耐火路附近盗取了一辆橘红色御捷马牌燃油四轮车,后张某驾车逃跑至河东区十一经路立交桥上时,车辆损坏。张某随即给王某打电话让其到现场帮忙推车,并答应给王某200元劳务费。王某在明知该车是赃物的情况下,将车推到十一经路立交桥下,民警接报警赶到现场时,王某逃跑,随后民警在十一经路一居民楼内将其抓获。经天津市河东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御捷马牌燃油四轮车价值人民币2万元。
标签:盗窃|推车责任编辑: 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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