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救人身亡父母诉水务部门 3被告均推卸责任
2013年05月02日 08:30:55来源:
京华时报
路过河边时发现有人落水,张勇(化名)见义勇为,跳进河里救人,不幸溺水身亡。最近,张勇父母将河流管理者通州区水务局、大兴区水务局及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诉至通州法院,要求3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近70万元。
据了解,今年1月16日晚10时30分,张勇路过通州区马驹桥镇泰河桥时发现有人落水,遂见义勇为跳到凉水河内救人,但不幸溺亡。
张勇父母称,两人多年来体弱多病,没劳动能力,没生活来源,平时看病就医、生活开销等均靠儿子打工赚钱。儿子救人溺亡的河段属于凉水河支流,流经大兴区、通州区境内,事发河段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也没设任何安全围栏,作为该水域的管理者,3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死者溺亡担责,故向通州法院诉请3被告赔偿各项费用共计695172元。
对此,3被告均回应该河段不属自己管辖,不该承担责任。记者昨日获悉,通州法院已受理该案。
标签:溺水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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