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学畜牧专业的李景志知道大量的盐酸肾上腺素会致人死亡。他与妻子发生口角后,趁妻子熟睡,注射肾上腺素将妻子杀死。李景志事后辩称,他有外遇,想和妻子离婚被拒绝,妻子还威胁要掐死儿子,他为了保全儿子才杀妻。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李景志死缓。
□夫妻关系
再婚后老吵架找外遇
53岁的李景志是北京人,案发前在一家生物技术公司任职。
2009年,李景志与小自己13岁的孟某结婚,两人都是二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亲属均表示,夫妻俩婚后感情挺好,2011年开始吵架。孟某脾气急,李景志性格随和,但吵急了也会嚷几句。
李景志在供述中说,2011年3月他到生物技术公司上班,工作时间比较长,孟某就怀疑他外面有女人。
李景志所在公司的老板说,李景志经常在单位加班,有几次孟某来公司找,和李景志打架。“他妻子疑心很重,看李景志看得特别严,总是掌握李景志的行动。”公司老板说,吵架时,李景志总是不说话,而李景志越不说话,孟某就越生气。
李景志说,为了自我解脱,他开始上网交友,认识了女子刘某。自2011年11月,他大概每周都去平谷跟刘某发生性关系。在短信中,他称呼刘某为“老婆”。
□杀人动机
自称为保全儿子杀妻
李景志说,2012年正月,他提出离婚,孟某不同意,威胁要掐死儿子。2012年5月13日,他又去平谷找刘某发生性关系,次日,孟某又和他吵架,“她又说要弄死儿子,我当时想不如先弄死她,就能保全儿子了。”
李景志买了一盒安眠药,又到怀柔区一家兽药店买了一盒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共10支,还有两套一次性的针头、针管。李景志大学时学的是畜牧专业,知道人打多了肾上腺素会造成脑溢血,可能导致死亡。李景志说,当时心想,如果孟某不再跟他提弄死儿子的事就算了,要是再提就用这个药杀死她。
2012年5月26日晚,争吵又开始了。李景志说:“她再次威胁要杀儿子。”当晚24时许,孟某称不舒服,让他找安眠药,李景志给她吃了两片。李景志说:“她吃药时还说要买药杀死儿子。”
李景志决心已定,他用一次性针管吸入6支肾上腺素,约5毫克,注射到孟某右小腿的肌肉里。之后,他将药瓶和针头扔进马桶。约5分钟后,孟某说头晕、头疼得厉害。此时,李景志又感到后悔,拨打了120。
□到案经过
因藏枪被抓交代实情
急救医生赶到时,孟某已经没有心跳,建议李景志报警。李景志报警时称,妻子服镇定药物后死亡。
警方勘查现场时发现,李景志家卧室里竟藏有猎枪和子弹。李景志说,那是他1992年在河北买的,用来打猎,1993年国家规定不让打猎后他就再没用过。随后,李景志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羁押。因孟某的死存在诸多疑点,警方又再次提讯李景志,他最终交代了真相。
后经鉴定,孟某符合被他人在右小腿中段外侧一次性注射大量肾上腺素注射液,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证人证言
死者说杀子只是吓唬
对于李景志说妻子威胁要掐死儿子的事,李景志的姐姐在证言中说,2012年4月左右,孟某给她打电话也说过“过不下去了,不行我就把孩子掐死,我也不活了”。但她觉得孟某说掐死孩子是吓唬李景志,本意是不想离婚。
李景志的情人刘某说,她和李景志保持了一段性关系,从2012年5月中旬以后,她就不联系李景志了。李景志让她帮着去兽药店买药,她没理。
案件开庭时,李景志承认全部指控。法院认为,李景志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李景志能如实供述其故意杀害妻子的犯罪行为,并考虑到本案其他具体情节,对其所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鉴于其所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系自首,对该罪从轻处罚。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李景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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