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那年母弃她改嫁
1999年她拐卖同母异父的弟弟
2000年弟弟在福建被找到
2011年潜逃12年的她出现在母亲面前
2013年因具有自首情节,且获弟弟原谅,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5月9日,于秀贵手握一份刑事判决书流泪了,判决书中的被告人和受害人,是自己的一对儿女。泪水中,还有一份是母亲于秀贵对女儿的愧疚。
14年前,女儿刘萍萍把年仅5岁的弟弟给卖了。在刘萍萍5岁那年,于秀贵弃女改嫁,刘萍萍认为是他人夺走了自己的母爱,一直不快乐,16岁就外出打工,之后因为卖掉弟弟又潜逃了12年。如今,刘萍萍又将面临3年半的牢狱之苦。
◎缘起
消失了12年的女儿投案自首
“妈妈,我回来了,我对不起您,当年做了错事。”2011年8月,在地处偏僻的石城县一村庄,刘萍萍出现在母亲于秀贵的面前。
1999年,刘萍萍将当年只有5岁的同母异父的弟弟洋洋卖掉,案发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列为网上逃犯,之后一直在逃。
由于当时只有5岁,洋洋对遭姐姐拐卖之事没有太多记忆。“我愿意原谅姐姐当年的年少无知,我请求司法机关对我姐姐从轻处罚……”2013年3月14日,洋洋主动向石城县司法机关出具书面说明书,希望从轻判决。
◎回放
江西男孩在福建被查为“黑户”
那么,当年只有5岁的洋洋又是如何回来的呢?我们将镜头回到13年前。2000年11月,于秀贵随同石城县公安局民警来到福建省惠安县崇武镇,寻找一年多前被拐卖的儿子洋洋。经过当地边防派出所的努力,当年12月9日,洋洋被找到。
据当地派出所民警介绍,2000年8月,全国开始第五次人口普查。在崇武镇,人口普查工作人员发现该镇村民大李家多了一个“儿子”。为了证明男孩的身份,大李迫不得已向村委会出示了一份“合同书”,上书江西男孩洋洋因无父无母以16000元的价钱卖给大李为子,卖主为“刘萍萍、何蔡”,时间是1999年8月。
村委会经过调查,终于了解到洋洋是石城县洋地乡人,于是通过电话与石城公安机关取得了联系。
弟弟随母去“姐夫家”玩被卖
原来,1999年6月,刘萍萍给在石城老家的母亲打了长途电话,说自己现在挣钱了,还有了“老公”,要妈妈和小弟洋洋一起到莆田男友家玩。于秀贵听了很高兴,带着洋洋欢欢喜喜地坐上汽车前往莆田。
住了一个多月后,刘萍萍对母亲说,“出来玩了这么久了,爸爸肯定想洋洋了,我先把弟弟送回家,你继续在这里玩一段时间。”于秀贵看着懂事的女儿,开心地答应了。
谁都没想到,刘萍萍并没有带弟弟回石城老家,而是前往福建崇武。在这里,男友何蔡早已联系好了“买主”大李,换回16000元。
探因
母亲改嫁,女儿怨恨母爱被夺心生报复
那么,身为姐姐的刘萍萍为何要把弟弟卖掉?就在洋洋被姐姐卖掉不久,洋洋的父亲范大胜接到一封信,这封信似乎说明了一切。
“范大胜,你抢走了我妈妈……从小你就对我不好,我早就恨透了你,后来你居然还想对我做猪狗不如的事……告诉你,你这辈子再也别想看见你的儿子……”信件署名刘萍萍,时间是1999年8月。
于秀贵流泪说道,在女儿只有5岁那年,因为和前夫感情不好,她把女儿留给前夫办理了离婚,之后嫁给了范大胜。而据刘萍萍透露,自己从小就不快乐,因为没有妈妈的关爱。每当想妈妈,她就会跑到范家去看妈妈,但范大胜并不欢迎,而且随着自己长大,范大胜还会动手动脚。
刘萍萍刚满16岁,就只身来到福建打工,在这里认识了同为打工者的何蔡,之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在男友的建议下,两人决定将同母异父的弟弟卖掉,以报复范大胜。(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