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近日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达6102.55万,总体规模扩大;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3581万,数量大幅度增长。
留守儿童5年增加242万
据介绍,此次研究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承担,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抽取126万人口样本量,对其进行统计分析和推断,把握留守流动儿童的数量、区域分布、年龄及性别特征等,儿童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0—17岁)。
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0—17岁农村留守儿童达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5年间增加约242万。
报告指出,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一些劳务输出大省,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5省农村留守儿童占全国总量的43.64%,四川、河南占比最高,分别达到11.34%和10.73%。另外,从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过50%,湖北、广西、广东、贵州的比例超过40%。
广东流动儿童数量最多,京沪浙流动儿童占比高
报告显示,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比2005年增加了41.37%。在这些流动儿童中,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占80.35%,据此全国有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
流动儿童最多的省份是广东,占全国12.13%,规模达434万,远远高于其他省份。数量较多的还有浙江、江苏,两省都超过200万人,四川、山东、河南、福建流动儿童也都超过150万人。7省份占全国百分比之和为45.71%。
另外,部分地区流动儿童占当地儿童比例很高,上海市每10个儿童中就有4个是流动儿童,北京和浙江每10个儿童中有3个是流动儿童。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流动儿童在当地城镇儿童中所占比例也异常突出,如宁夏、新疆、青海和贵州分别高达41.76%、41.50%、35.79%和34.43%。
留守儿童安全、教育问题突出
报告指出,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规模快速膨胀,达2342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比2005年增加了757万,增幅达47.73%。近20%的务工父母在儿童1岁前外出,其中30%在儿童出生1—3个月外出,相当数量留守婴儿由于母亲外出不能得到足够时间的母乳喂养。
调查还显示,46.74%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在这些孩子中,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32.67%;有10.7%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高达205.7万,这是要特别给予关照的留守孩子。
所有隔代照顾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龄为59.2岁。这些留守儿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
调查表明,留守儿童最大心愿就是与父母团聚,使自己不成为留守儿童。因为和父母的长期分离,留守儿童生活照顾、安全保护和接受教育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亲情缺失,会造成一生无法弥补的缺憾。
报告建议,构建减量化机制与完善关爱服务机制相结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具体包括: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吸引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外出农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使更多农村儿童能够在父母身边成长,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总量等等。
流动儿童难融入城市
报告显示,城乡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和后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问题亟待解决。多数流动儿童属于长期流动,平均流动时间3.74年,但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流动儿童都有机会在校学习。问题主要集中在学前和义务教育后,学前流动儿童有入园难的问题,接受完义务教育选择继续在居住地读高中和考大学的流动儿童也面临着许多困难。“有异地高考需求的流动儿童”在个别省份十分集中,广东、北京、上海排在前三位。
报告指出,流动儿童数量快速增长,但流动儿童融入城市,面临经济与福利制度、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排斥,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消除城乡隔离的关键。市民与农民工、城市儿童与流动儿童的互动交往,将会使流动儿童真正融入城市。为此,学校、社会和家庭都应为儿童城市融入与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家长“性别偏好”值得关注
调查发现,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性别有此长彼消的相关现象,这显示出了家长的“性别偏好”。
数据显示,从儿童进入幼儿园到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中男孩比例始终高于农村留守儿童男孩比例;到15岁接受完义务教育后,流动儿童中女孩的比例提高。
报告认为,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性别比低,流动儿童的性别比高,说明家长往往带男孩进城,把女孩留在家乡,让男孩享用较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而在16—17岁大龄儿童中,流动儿童的性别比低,留守儿童性别比高,说明家长会选择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女孩进城早就业,由此导致她们只能进入技术含金量低的、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或传统服务业,缩小了女孩向上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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