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新闻办14日发表的《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指出,公民享有清洁生活环境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初步建成覆盖各环境要素的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地方环境监测网。
参加白皮书文本讨论的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张万洪向中新社记者表示,这是中国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人权保障”写入人权白皮书。
白皮书称,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布局的五大目标之一,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切实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中国基本建立起保障公民环境权益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已形成了包括污染防治领域、资源保护领域、自然区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覆盖面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
白皮书指出,公民享有清洁生活环境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实施地表水、空气、酸沉降、沙尘天气影响、饮用水水源地、近海海域、城市噪声、生态等各环境要素常规监测以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应急预警监测,初步建成覆盖各环境要素的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地方环境监测网。
白皮书介绍,2012年,中国成功发射了环境一号C星,细颗粒物(PM2.5)被纳入空气质量常规监测指标。在监测的316个城市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占3.5%,较好的占75.9%,轻度污染的占20.3%,中度污染的占0.3%。
白皮书说,公民享有良好生态环境权利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城市园林绿地面积达2242861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9.2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80平方米,目前全国有公园10780个。
白皮书指出,海洋环境生态保护得到加强。2012年,国家海洋局查处海上环境违法案件176起。新建15个国家级海洋保护区,增加保护区面积751平方公里。在渤海率先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确定了21个海洋生态修复项目,70个海岛整治修复与保护项目。近岸海域301个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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