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5月17日电 安徽省望江县17日公布了对该县90后团县委副书记常骏生违规任职的处理决定,免去常骏生的任职决定,免去其父常德的县编办主任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部门的8名责任人也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免职等处分。
5月14日,网络曝出“望江县惊现22岁团县委副书记”,举报网民称,年仅22岁的望江县团委副书记常骏生不到一年时间即从池州学院学生升任共青团望江县委副书记。此后,望江90后团县委副书记的任职受到广泛关注和质疑。
针对网络曝光,望江县迅速组成由纪委和组织部门联合成立的调查组介入调查。17日,该县公布的调查结果称,常骏生于1990年7月出生,2010年6月底毕业于池州学院政法系专科。2010年4月报考本校历史系专升本考试,6月获准录取为池州学院专升本历史系学生。与此同时,于2011年6月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安徽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学历。
2010年初,常骏生同时报考了池州学院专升本和安庆市“三支一扶”招考,并于当年6月被录取为池州学院专升本历史系学生,同年7月又通过安庆市组织的“三支一扶”招考,并被审核确认为“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于当年11月由县“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安排到位于鸦滩镇的望江县东方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扶贫工作。2011年“三支一扶”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2012年8月两年期满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
调查结果显示,常骏生在“三支一扶”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不仅擅自脱岗参加池州学院专升本学习,而且向有关方面隐瞒其专升本学习经历,仅向所在的东方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报告学习情况。常骏生父亲常德违反档案管理规定,擅自从县人才中心取走其子专升本档案资料。常骏生本人、其父亲常德及东方米业负责人在常骏生参加县“三支一扶”年度考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考、县委组织部副科级干部招考时,也均未如实报告。由此造成组织人事部门在招录、公选中认定失误。
此外,望江县人社局及县人才交流中心对“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录、管理不严,档案管理混乱,造成公选工作中档案审查不能有效认定。组织部门在考察中未能发现常骏生的专升本学习情况,负有考察领导责任。县纪委在接到反映常骏生不符合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条件的举报件后,未能及时发现常骏生的专升本学习情况,负有失察责任。
鉴于此,望江县委做出决定,取消常骏生县人社部门事业单位用人招录资格;取消常骏生参加县委组织部门副科级干部录用资格,免去其相应的职务。全额追回常骏生在“三支一扶”期间所享受的经济待遇。免去其父常德县编办主任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望江县委还对其他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处分:对望江县人社局局长余代毛,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鲁建国分别给予免职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廖伟峰免职处分。对县人社局主任科员曹辉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任明星、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徐火发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给予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江文标免职处分。此外,给予县纪委信访室副主任韩刚印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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