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被广告”,郭应禄说:“现在只能躲,没把握的活动不参加。”
记者还发现,在“不一定能找到对方,找到了不一定能告赢,赢了不一定能执行”的情况下,专家自我维权积极性普遍不高。
坑害患者,激化医患矛盾,虚假广告须严管重罚
2012年工商部门查处的全国虚假医药广告中,药品类有18万例,是2011年的两倍多,虚假医疗器械类的广告则有1.5万例,是2011年的1.3倍。虚假医药广告已成为社会公害。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虚假医药广告利用专家权威效应行骗,不仅伤害了专家名誉,还激化了医患矛盾。钟南山也说,这些虚假医药广告无异于谋财害命。
那么,虚假医药广告应该如何治理?郭应禄说,首先是科普要和监管结合,例如,前列腺炎等病症应该治,但绝不像很多人说的那么可怕。
其次,报纸等媒体要负起责任,广告不能给钱就登。他表示,审查、监管部门要发挥作用,发现虚假医药广告必须重罚。
此外,对医疗、研究机构的管理也应该更加严格。“现在几十万元就可以登记一个研究院,外人无从知晓真假。”郭应禄说。
郭应禄强调,伴随虚假医药广告的往往是过度医疗和错误治疗。对此,尤其要规范民营医院,“大力发展也要先加强监管”。他说,现在有的民营医院75%的收入都用来宣传,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
对此,他建议:“现有的医学会、医师学会等可以把民营医院和医师吸收进来,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私立医院规范发展起来,公立医院压力也会减小。”
钟南山认为,应借鉴海外做法,不允许药品类广告出现在报纸和电视上。他说,现在医药广告涉及广电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多头管理,他建议医药广告管理厘清责任,广告宣传及审查发表程序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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