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有关云南省镇雄县芒部镇关口村20余名村民向政府讨要土地及房屋补偿被送去“学法律”的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镇雄县人民政府新闻办24日晚间回应称,截至目前,“学习法律”的村民已全部回家。
通报称,涉事土地及土地上的三层楼房系原芒部镇党委党校、后关口村村公所办公地点,最开始是修给知青居住,产权隶属于芒部镇人民政府。2012年,该地被选为关口洗煤厂项目建设用地。2012年5月,关口洗煤厂开始基础建设。2013年3月,该镇五星村民小组村民邓政达等人以当年参加过房屋建设、栽种过周边苗木为由要求洗煤厂予以经济补偿,多次组织村民阻止洗煤厂施工。而在此过程中,邓政达等出示的所有权证为1953年颁发、已作废的土地使用证,芒部镇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做思想工作,并出示相关所有权证据,但邓政达等以不识字为由不予理睬。
4月16日,邓政达等人再次组织40多个村民到关口洗煤厂阻止施工。镇雄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检察院、法院、芒部镇党委政府接到报告后赶到现场做思想工作,由于邓政达等21人不听劝说,就带离现场到镇雄县法制学校集中上法律教育课。当天进行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后,其中12名村民表示悔改后各自回家。又经过5天学习,有两名村民也转回家。截止目前,阻工村民已全部回家。
关于镇雄县法制学校,镇雄县人民政府新闻办称,该学校是基于依法治县和法律普及宣传的需要筹建的,主要是对轻微违法人员提供法制学习和开展法制教育。镇雄县司法局长吕玉江称,镇雄法制学校是2011年由镇雄县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县委、县政府发文让镇雄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共同筹办,法制学校只是开展普法教育,不是惩罚,也不限制学员人身自由。在法制学校学习的学员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认为法制学校的课程对自己是有益的,只有少部分人员不太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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