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路人的私密朋友
白色酒瓶上系着红飘带,装在金色包装盒中,防伪标志、装箱单等一应俱全……在云阳县公安局的一间办公室里,成箱的假茅台酒摆放在墙边。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仅仅从外观上观察,很难发现其真假。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全部都是龚应兵销售的假茅台酒。
“其实我早就知道肖正举做假酒生意,但没想到自己也走上了这条路。”与记者的交谈中,龚应兵反复提到“肖正举”这个人。
肖正举是龚应兵一个私交不错的朋友,2005年龚应兵到贵州开煤矿,肖正举正是当地煤管站站长。
“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吃饭喝的是茅台酒。肖正举问我,这酒口感怎么样,我正纳闷的时候,他说这是假茅台。”这是龚应兵第一次接触到假茅台酒。
“当时我也没往心里去,反正觉得自己和他们不是一路人。”龚应兵说。
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龚应兵和肖正举“联系”在了一起。
利用在贵州开煤矿赚的钱,2011年龚应兵回到云阳县发展,先是成立了佳飞商贸有限公司,后又在云阳新城外滩广场长江段投资1000多万元打造“佳飞渔港”。
“我是一个要面子的人,我们船上卖的白酒都是茅台酒。但茅台酒的价格飞涨,我们有点顶不住了。”龚应兵告诉记者。
由于资金短缺,龚应兵在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子泉商量后,便联系到了肖正举,从他那里购买假茅台酒用来招待朋友,同时销售假茅台酒获取高额利润弥补公司资金的不足。
“没有人对我们的酒产生过质疑。”在把第一批假茅台酒售完后,龚应兵便与肖正举长期合作。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从2011年10月到2012年3月间,龚应兵从肖正举处以每瓶300元的价格购进假茅台酒60件,共计720瓶,价值216000元,一部分用于佳飞渔港上的接待,一部分以每瓶900至1380元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
低成本高回报诱惑下水
“财迷心窍,利欲熏心。”在与记者的谈话间,龚应兵不经意的一句话道出了他真正的犯罪动机。
“低成本、高回报是白酒、特别是高档白酒造假售假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参与此案侦破工作的云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彭龙明告诉记者,一瓶假冒茅台酒包括原材料、房租、人工、收购空酒瓶等费用,生产成本150元左右,但制假者往往以几倍的价格卖给饭店、酒行,利润极为丰厚。以此案为例,龚应兵从肖正举进货时的价格是每瓶300元,却卖到了1100元,甚至更高。
“从我们办理过的假酒案来看,假酒犯罪已经表现出了专业化、规模化的特点,另外一个就是团伙作案的特点比较明显。”云阳县公安局局长龙庆说。
龙庆坦言,打击力度不够是假酒案难以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目前还没有形成制度性的长效机制,难以走出“不管就松”的怪圈,只有长期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才能遏制日益猖獗的造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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