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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往来书信怎样摆上了拍卖台
私人信件作为公民个人之间基于相互信任进行的联络方式,涉及作者和他人隐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依据《宪法》第40条的规定,公民的通信秘密是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受法律的严格保护。而且书信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都属于书信作者,不因信件所有权转移而转移。若有人未经作者同意拍卖私人信件,导致信件中的私人信息向第三方甚至社会公众公开,势必泄露公民隐私,损害宪法保护的通讯秘密权和《侵权责任法》所涉及到的信件作者隐私权。
即便不从法律角度出发,从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角度来讲,未经许可公开拍卖私人信件,会伤害到发信人对收信人的信赖,这也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这让人不禁想到几年前张爱玲遗作《小团圆》出版所引发的巨大争议。因为张爱玲生前曾经写信给宋淇夫妇,明确表示过要把该书手稿销毁。但后来宋淇夫妇之子、张爱玲文学遗产执行人宋以朗表示,张爱玲后来曾经跟出版社探讨过《小团圆》这本书修改的进度,因此认为出版该书不属于违背张爱玲遗愿;而且该书面世,对研究张爱玲的文学创作和个人生平都有极重要的意义。结果,这本雪藏了33年的书“到底该不该不出版”所引起的争论,以及被视为张爱玲自传的《小团圆》一书中所引起的人们对张爱玲私生活的种种猜想,使得该书大卖特卖,成为近年来最畅销的小说之一。但一些研究张爱玲的专家、学者和“张迷”们,则气愤地提出“三不”——不买、不看、不评。
究竟张爱玲自己对出版该书持何态度,由于她早已离开人世,所以只能成为一宗疑案。但性格一向孤傲低调、尤其晚年自甘寂寞的她,应该并不喜闻自己百年之后仍被世人把她的小说当“花边新闻”看而妄加评论吧。
卡夫卡生前也曾嘱托好友马克斯·布洛德把有关他的东西全部烧掉。然而,布洛德违背了卡夫卡的遗言,先后出版了卡夫卡的大量著作。虽然卡夫卡的文学造诣得以张扬与传播,但布洛德也因此背负了道义的包袱。
相比之下,拍卖公司在书信作者仍然在世、并且强烈反对的情况下,为了商业利益仍然一意孤行的做法,就更令世人不齿。若拍卖如期进行,不仅让百岁的杨绛老人心寒,让作古的钟书先生九泉之下难安,也会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法制建设有着负面的影响。因此我们反对任何不尊重法律、不尊重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支持杨绛老人维权。希望相关个人和公司悬崖勒马,别让老人伤心,更别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记者 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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