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纪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清退所收受会员卡,这让“会员卡腐败”的治理再度引发关注。专家分析,此举从纪检监察系统公务人员开始做起,将会给社会起到示范作用。十八大以来,中央发出的反腐“组合拳”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路。
治理会员卡打击“收卡贿赂”
5月27日,来自中纪委的一条会议消息再度成了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当日,中纪委召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按照《中纪委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要求,在6月20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一些媒体分析,中纪委此次开展的会员卡清退活动,关注到了当前在社会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会所腐败”,意味着反腐败的打击力度,将从公开场合向私密领域延伸。
“现在的腐败案例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会员卡行贿’的新趋向,以小礼物、小纪念品的名义将隐藏巨大经济利益的会员卡赠送给领导干部,这其实就是变相权钱交换。”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指出,中纪委此次开查会员卡找准了当前官员贪腐的新动向,打击到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腐败现象。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从现在腐败的主要问题来看,中央判断认为,现在反腐形势比较复杂,腐败现象比较普遍,可能会涉及到很多领域和方面,特点之一就是存在很多“灰色地带”的腐败现象,比如会员卡、购物卡等各类卡,这成为现在社会上所谓沟通关系、送礼的一个主要形式,所以,很多公务人员不一定直接收受现金,但是会员卡之类比较普遍。
在27日的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讲话中指出,“会员卡虽小,折射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反映的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此外,王岐山还强调要通过这次活动,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一个信号,表明纪检监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八项规定。
其实针对“收卡贿赂”,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由人民银行、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税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起草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
这份意见就已指出,商业预付卡市场也存在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突出问题,严重扰乱了税收和财务管理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有舆论分析,此次中纪委开查会员卡,亦是对“收卡腐败”的又一有力打击。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