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某餐厅烧烤工梁某专门抢劫凌晨在银行ATM机取款的单身女子,而他的作案工具竟是只黑色塑料袋。但是他把被害人的头部蒙住了,自己却没有捂脸。他解释说,知道银行有监控录像,但世界上长得像的人多的是!昨天上午,梁某被控抢劫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现场较真儿啥叫暴力
稚气未脱的梁某,见到旁听席上脸色阴沉的父母,目光没有做任何停留。梁某,小学文化,两年前来到北京,在东城区一家餐厅当烧烤工。
根据指控,梁某共抢劫3起,第一起是在去年1月3日,梁某在富力万丽酒店西侧建设银行ATM机处,将周某的5000元抢走。同年1月7日,他在富力城工商银行ATM机处抢走冯某4600元。今年2月2日,梁某又在该取款机处抢走康某2000元。2月5日夜间,梁某再次来到富力广场伺机作案时,被民警抓获。
庭审中,梁某承认自己用塑料袋套头的方式抢劫,但却否认这是暴力行为。“我认为暴力就是把人打伤了!” “这是暴力手段比较严重的情节!”法官说道。“我们换位思考,人家把你脑袋蒙起来要钱你不害怕吗?再说是独身女子,又是在凌晨,哪个女孩不害怕?你就是把自己的脑袋套起来,人家也害怕!”法官耐心地解释,梁某却歪在了椅子上,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见图)。法官见状高声提醒他坐好。
录像显示被害人惊恐
法官问梁某,为什么要抢劫?梁某不假思索地说,“缺钱!”随后,公诉人当庭播放银行监控录像。画面中,一个女子正在取钱,身穿红色带帽羽绒服的梁某也进入自助银行,站在旁边的ATM机前。突然,他窜了过去,用塑料袋套住对方的头部,女子发出惊恐的尖叫声。
周女士的证言显示,梁某套住她的头部后说,“给我点钱!”周女士立刻答应并央求他把塑料袋从头上摘下来。梁某摘了塑料袋后让周女士取20000元,对方操作给他看,卡里只有5000多元,梁某就命令她取出了5000元,然后逃跑。周女士随后报警。
公诉人认为,梁某抢劫3起,情节比较恶劣,且在夜间使用工具,只针对单身女性,社会危害性比较大,建议判处10年到12年并处罚金。
梁某的辩护人则认为,梁某以往表现一贯良好,认罪态度好,且没有携带凶器,未给被害人造成身体伤害,建议从轻处罚。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自认为被抓也判不长
梁某告诉记者,他因为学历低找不到好工作,只能到处打工,而每月2000多元根本不够花。对于家人和朋友,他也流露出不满,称家人或者朋友需要钱时他都二话不说就给,而自己没钱了却没人管他。“没钱就去抢了。”他说。
梁某说,他认为用塑料袋套头不会伤人,被抓住了判刑也不会多重。“我知道银行有监控,但我心想,这个世界上长得像的人多的是,怎么就能认出是我抢的?”梁某没有想到,几名被害人在警方调查取证时都一眼认出了他。
据梁某的律师介绍,梁某的家庭条件很不好,父母以捡破烂为生,两人身体都有病,梁某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姐姐。梁某第一次抢了5000元后立即转到父亲的卡里,其余的赃款用于他和女朋友日常消费。梁某的父亲则表示,儿子挺老实的,完全没有想到他会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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